在企业日常经营中,长期供货、年度框架这类连续交易合同十分常见,但印花税的缴纳问题,却让90%的财务人员栽了跟头——要么傻乎乎多缴了冤枉钱,事后想退却无门;要么心存侥幸漏缴,最后被税务稽查罚款,里外里损失惨重!
随着2026年印花税征管新规正式落地,金税四期系统对涉税数据的监控也愈发严格,连续交易合同的缴税规则被进一步明确。
今天,就用最通俗的政策解读+真实案例+实操步骤,帮大家把这件事彻底说透,让财务同仁们合规缴税不踩坑,还能省下不必要的开支!
一、核心政策速览:一句话搞定缴税逻辑
根据《印花税法》及2022年第22号公告,连续交易合同印花税的缴纳,核心就看“合同是否列明金额”:
- 未列明总金额(只写单价、品类):按实际结算金额计税;
- 列明金额(含最高交易限额):按合同所列金额计税;
- 关键提醒:计税依据不含单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这一点一定要记牢,避免多缴!
二、3种高频场景+具体案例,一看就懂
场景1:只约定单价/品类,未列明总金额(如年度采购框架合同)
这是最普遍的情况,比如公司和供应商签了年度供货协议,只约定了产品单价和供货范围,没写全年总金额。这种情况不用提前缴税,按“报备+结算补税”来操作:
1. 合同签订时: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税源明细表中填好合同名称、签订时间、税目(比如“买卖合同”),计税依据填0就能完成报备,不用缴一分钱;
2. 实际结算时:每次和供应商对账结算后,按不含税金额计税。如果公司是按季申报,季度结束后15日内汇总缴纳就行。
举个例子:A公司2026年签了年度供货框架合同(买卖合同税率0.3‰),3月结算100万(不含税),6月结算200万,二季度申报时合计缴纳(100万+200万)×0.3‰=900元,没结算的部分完全不用提前缴税!
场景2:约定最高限额的连续合同(如年度最高500万供货合同)
有些企业会在合同里约定年度最高交易限额,比如“全年供货金额不超过500万”,这种情况直接按最高限额缴税:
1. 合同签订时:按约定的最高限额计算税款,要是约定不含税最高500万,就缴500万×0.3‰=1500元;
2. 实际结算后:如果实际只花了450万(没超限额),缴过的1500元不退(除非变更合同降低限额,才能申请退税);
如果实际花了550万(超限额),再补缴50万×0.3‰=150元。
这里要提醒一句:别想着“先少报限额省税”,金税四期会自动比对合同和结算数据,少报可能被认定为偷税,到时候罚的比省的多得多!
场景3:框架合同+后续订单(如框架定合作,订单明确金额)
很多企业会先签框架合同确定合作关系,后续再按实际需求下订单,订单里会写清数量和金额。
这种情况要分开处理,避免重复缴税:
1. 框架合同签订时:只需要在电子税务局做税源报备(计税依据填0),不用缴税;
2. 订单签订时:按每个订单的不含税金额计税,实行按次申报的,15日内缴纳;按季申报的,季度汇总后缴纳。
比如B公司签了租赁框架合同(税率1‰),2月下了10万的订单,就缴10万×1‰=100元;5月又下了20万的订单,再缴200元,框架合同本身不用单独缴税!
三、2026实操避坑指南:3个关键+2个致命误区
实操3个关键,少走弯路
1. 计税依据别算错:合同里增值税单独列明的,就按不含税金额计税;没单独列明的,要按“总金额÷(1+税率)”拆分出不含税金额,别把增值税算进去多缴税;
2. 申报期限别错过:按季申报的企业,季度终了后15日内要完成申报(比如二季度截止7月15日);按次申报的,订单签订或结算后15日内必须缴税,逾期会按日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 资料留存要齐全:框架合同、后续订单、结算凭证、缴税记录,都要留存5年以上,万一遇到税务稽查,这些都是合规的证明,别到时候拿不出来。
2个致命误区,千万别踩
- 误区1:“没结算就不用管”→ 合同签订后必须先做税源报备,哪怕计税依据填0也得报,漏报备可能被税务机关罚款,结算后再按实际金额补税;
- 误区2:“多缴的税能退”→ 要是没变更合同金额,超过实际结算金额的已缴税款,税务机关是不予退还的,别白跑一趟税务局!
金税四期下,印花税的征管越来越严格,连续交易合同的缴税问题看似复杂,但只要抓住“列明金额按列明算,未列明按结算算”的核心逻辑,就能轻松应对。
多缴的钱退不回,漏缴的钱要补还得罚,希望各位财务同仁都能把这些实操细节记牢,合规缴税、安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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