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公安局

关于征集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

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具体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

对于实施上述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主动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轻处理。

二、线索征集内容

(一)在本市区域内非法生产、加工烟花爆竹的,为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提供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的;

(二)通过“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网络平台或线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

(三)在居民楼、车库、冷库、废旧厂房、闲置院落等场所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

(四)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进行运输或其他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

(五)其他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举报时,要尽可能提供违法人员姓名,违法单位名称及准确地址,和非法烟花爆竹的种类、数量等内容,便于公安机关核查打击。

三、线索征集方式

(一)电话举报:拨打110报警电话;

(二)现场举报:前往就近公安机关派出所或治安部门进行举报;

(三)网络举报:通过长治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进行举报。

举报内容须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严禁诬告、陷害他人。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安全。对提供重要线索,查实相关违法犯罪的,将给予适当奖励。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主动举报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携手共筑公共安全防线。

特此公告。

长治市公安局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