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一〇五九年,开封府摆了一桌相当别扭的六十岁寿酒。
这顿饭吃得那叫一个鸦雀无声。
满朝的官老爷们心里都跟明镜似的,知道这位“包黑炭”是个什么性子,谁也没胆子拎着礼物上门,甚至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
坐在主位上的寿星老包拯,扫了一圈在座的这些人,冷不丁地叹了一口长气。
这一嗓子叹得确实扎心。
这一年他整六十了,在那时候,要是没个儿子传宗接代,脊梁骨都能被人戳断。
包拯现在的处境,就是这么个凄惨劲儿:绝户了。
回顾他这大半辈子,好运气好像全砸在了官运上,一回到家里,老天爷就像是专门跟他过不去。
眼下,高坐在堂上的包拯,那是权知开封府的大人物,名头响亮得很,可他心里这笔账怎么盘算都是赔本买卖:豁出命干了一辈子,临了连个捧灵牌的人都没有。
这滋味不光是难受,简直就像是命运对他这一生硬脾气的一记响亮耳光。
可偏偏就在这节骨眼上,儿媳妇崔氏怀里抱着个奶娃娃走了出来,抛出了一句让包拯天旋地转的话:“公公,您这香火还没断呢。”
这事儿听着跟神话故事似的,可要是把日历往前翻,把他这辈子干过的那些大事儿拆开了揉碎了看,你会发现,这个“天上掉下来”的儿子,其实是他那套行事逻辑必然结出的果子。
咱们把时钟拨回到一〇二七年。
那会儿,二十八岁的包拯金榜题名,中了进士,国家给他派了个建昌知县的官。
按常理,这是多少读书人想都不敢想的起点。
苦读十年,终于能变现了,换成旁人,早就乐颠颠地去上任,去过那“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舒坦日子了。
谁知道包拯做了一个让大伙儿跌破眼镜的决定:不干了,回家。
借口特别朴实:爹娘岁数大了,身边离不开人。
这一陪,就是整整十个年头。
直到把二老送走,他在坟边搭个草棚子守孝,日子到了还不愿意挪窝。
要不是乡里乡亲轮番上阵来劝,甚至要把他绑出去做官,他未必肯点头。
大伙儿都觉得这是包拯“孝顺”到极致的表现。
确实是孝顺,可要是从投入产出的角度琢磨,这十年其实是包拯攒下的最硬的一笔“本钱”。
他扔掉了十年的升迁机会,换回来个啥?
换回了一块金刚不坏的道德招牌。
这十年让他悟透了一个理儿:有些红线是绝对不能踩的,脚一踩进去,腰杆子就直不起来了。
这种近乎洁癖一样的做人准则,成了他日后在官场上横扫千军的底气。
揣着这份底气,包拯到了天长县,碰上了那个出了名的“割牛舌头案”。
这案子乍一看,根本没法破。
有个种地的跑来喊冤,说自家的耕牛让人把舌头给割了。
在那个年头,牛就是命根子,私自杀牛是要判重刑的。
作案这人太阴损,他不杀牛,就割舌头,摆明了是让牛慢慢疼死,让那农民既赔了钱,又没地儿找补,纯粹是为了恶心人。
没人看见,也没个监控探头,这咋整?
换个一般的县太爷,估计也就是贴张告示,骂两句缺德鬼,然后把卷宗往架子上一扔完事。
可包拯脑子里的回路跟别人不一样。
他琢磨的是坏人的心思:这人干嘛费劲割牛舌头?
图的不是财,是想看那农民倒大霉。
那要是农民非但没倒霉,反倒“赚”了一笔呢?
于是,包拯拍板下了一道特别离谱的命令:“回家把牛宰了,明儿个拉到集市上卖肉去。”
那农民吓得腿都软了,杀耕牛可是犯王法的。
但县太爷的话就是圣旨,不敢不听啊。
第二天,牛肉刚往集市上一摆,立马有人坐不住了。
没多大那一会儿,一个叫卞二的地痞流氓跑到县衙打小报告,说那农民私宰耕牛。
包拯乐了。
在这个局里,坏蛋卞二的想法是:只要你敢杀牛,我就能借官府的手弄死你。
而包拯的想法是:只有那个动刀子割舌头的人,才会死盯着那头牛死没死,才会火急火燎地跳出来告状。
这就是包拯厉害的地方。
他不搞严刑拷打那一套,他玩的是心理战,利用的是人心里的那点恶毒。
等到了端州当知府,包拯又碰上了另一种诱惑。
端州产砚台,那是给皇上的贡品。
以前的知府为了讨好京城的大佬,往往会在进贡的数额之外,多刮地皮收几十倍的砚台,拿去送礼铺路。
这是官场上心照不宣的规矩。
摆在包拯面前有两条道:
A:随大流。
别人拿我也拿,我不拿显得不合群,还容易得罪人。
B:一刀切。
只收皇上要的那份,多一块石头都不许拿。
包拯选了B。
他在端州待了一年,没拿老百姓一块砚台。
这看着是“傻”,是把大把的外快和人脉往外推。
可实际上,这是他在给自己塑“金身”。
后来他调回京城当监察御史,这笔政治资本就开始发威了。
那时候宋仁宗宠信张皇后,张皇后吹枕边风,想给自家大伯张尧佐讨个宣徽使的高官。
这可是个肥得流油的差事。
仁宗本来都要点头了,包拯站了出来。
他可不是温吞吞地反对,那是真刀真枪地硬刚。
在大殿之上,包拯据理力争,说到激动的时候,唾沫星子直接喷了皇上一脸。
换个别的大臣,这叫“大不敬”,脑袋早就搬家了。
可仁宗忍了,不光忍了,还真就把任命给收回去了。
为啥?
因为包拯这块招牌太硬了。
人家连一块砚台都不贪,连十年官都不做,这种人喷出来的唾沫星子,皇帝擦了也得认账。
再后来权知开封府,包拯又干了一件颠覆性的事儿。
在宋朝,平头百姓想打官司,那比登天还难。
状纸得经过门房、书吏、衙役一道道手,每一层都得塞钱。
没银子?
状纸就在底下发霉吧。
这不光是贪腐,这是垄断。
有钱有势的早就把这条路给堵死了。
包拯看穿了这里面的猫腻,他决定把这个利益链条给砸个稀巴烂。
他下令:把大门敞开。
老百姓有冤屈,不用递状纸,直接走到大堂前面敲鼓,面对面跟包拯唠。
这一招“去中介化”,直接把开封府那帮靠吃拿卡要过日子的黑吏饭碗给踢了,也把权贵们的保护伞给捅了个窟窿。
有一天,鼓声震天响。
一个小商贩叫李福,一脸惊恐地冲进来,说昨晚睡觉的时候,媳妇突然惨叫一声,紧接着人就没影了。
这案子透着一股邪乎劲儿。
包拯带人去现场,只发现了一个男人的脚印和一条不认识的手绢。
正没头绪呢,一把飞刀钉着纸条射了过来,上面写着“真相,城外破庙”。
这剧情听着跟评书似的,其实恰恰说明了当时开封府的治安状况——包拯的威信已经渗透到了黑白两道。
那个扔飞刀的,原来是个入室行窃的小偷,本来想干坏事,结果发现后面还跟着人,吓得躲在一边,反倒成了目击证人。
包拯顺藤摸瓜,在破庙找到了李福媳妇的尸首,抓住了凶手。
而那条手绢的线索,指向了一个更难缠的主儿——兵部王尚书家的公子哥。
有人看见王公子私下骚扰过李福的媳妇。
这时候,受害人李福怂了。
对方是尚书,自己就是个摆摊的,民不举官不究,他想撤诉认倒霉。
这时候,包拯又面临一个选择:
A:借坡下驴。
苦主都不告了,我也给尚书个面子,皆大欢喜。
B:公事公办。
不管你爹是谁,犯了法就得办你。
包拯心里的那杆秤,从来就没偏过。
他判了王公子两年大牢。
在包拯的逻辑里,法律的尊严不是靠妥协换来的,是靠一次次“六亲不认”硬砸出来的。
可是,就是这么一个在公事上算无遗策、硬得像块铁的人,在私事上却栽了个大跟头。
他这辈子清廉,不攒私房钱,也不沉迷女色。
原配走了以后,娶了董氏。
董氏是大家闺秀,脾气好,两口子感情没得说。
坏就坏在那个陪嫁丫鬟孙氏身上。
孙氏后来成了包拯的滕妾(地位比侧室还低点)。
但这娘们儿脾气爆,在家里横着走。
最让包拯受不了的是,她居然背着包拯,偷偷收别人的礼。
这可是碰了包拯的逆鳞。
他在朝堂上喷皇帝、在开封府斩权贵,靠的就是“清廉”这两个字。
家里后院起火,这还了得?
包拯连眼皮都没眨,直接把孙氏给撵出了家门。
这一撵,差点把包家最后的香火也给撵断了。
因为孙氏走的时候,肚子里已经有货了。
但这女人倔得像头驴,愣是一声没吭,也没求饶,挺着大肚子回了娘家。
这就是包拯六十岁大寿那天,儿媳妇崔氏抱出那个孩子的来历。
原来,儿媳妇崔氏心善,知道孙氏被赶走后日子难过,经常偷偷摸摸地接济。
当她发现孙氏把孩子生下来后,更是暗地里护着,一直把孩子养到了两岁。
崔氏是个极有眼力价儿的女人。
她看着公公经历了丧子丧孙的痛,看着这个硬了一辈子的老人在寿宴上长吁短叹,她知道,火候到了。
当包拯弄明白这前因后果时,这个硬了一辈子的“包青天”,估计也是老泪纵横。
这个孩子,就是后来的包绶。
这简直是老天爷安排的一场神反转。
你细想,要是包拯当年没那么“绝情”,留下了贪财脾气臭的孙氏,以包拯的家风,家里肯定鸡飞狗跳;可要是包拯没那么“清廉”,也许孙氏收点礼他也就算了,那样的话,包家的门风也就垮了。
恰恰是因为他死守了原则,赶走了孙氏;又是因为他的家风感化了儿媳崔氏,让她在关键时刻守住了这个秘密。
这一环扣一环,好像冥冥之中自有定数。
包拯临死前,给这个失而复得的儿子,也给所有包家后人,留下了一份出了名的遗嘱,刻在了石碑上:
“后世子孙仕官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
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
不从吾志,非吾子孙也。”
这话用大白话说就是:包家的子孙,谁要是当官手脚不干净,活着别回这个家门,死了别进祖坟。
谁不听我的,就别认我这个祖宗。
这话听着冷冰冰的,却是包拯这一辈子最大的慈悲。
他太知道官场有多险恶了,知道贪念就是招灾的引子。
他没给子孙留下一分钱的家产,却留下了这道最强的护身符。
这道护身符,保了包家一千年的太平。
直到今天,包家后代成千上万,遍布世界各地。
那位赫赫有名的“世界船王”包玉刚,就是包拯的第二十九世孙。
回过头看包拯这一辈子,他好像总是在做“赔本”生意:辞官十年赔了时间,拒绝好处赔了银子,得罪权贵赔了人情。
但时间给出了答案,他才是那个笑到最后的大赢家。
他赢回来的,是一个家族延续千年的硬骨头。
信息来源: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