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年头房价再便宜,对于普通大众来说,都要掏空家底,承担几十年的房贷压力,所以对于我们广大普通老百姓来讲,买房是重中之重的!

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如果买期房的话,就很担心会遇到烂尾,一旦遇到这种情况,那简直就是家里的天都塌了,因为像这种情况发生,首付拿不回来,还得继续还贷,这样的日子谁还受得了?

不过这里要给大家讲两个好消息,一个是:全国房地产“白名单”项目贷款审批金额已超7万亿元,支持近2000万套住房建设交付,并明确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项目贷款符合条件可展期。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也就意味着,保交付工作将进一步推进,曾经买到烂尾的也不再愁以后拿不到房了。

另一个是,最高法正式定调:房子没交,贷款不用还!

这个是咱们今天要讲到的重点,具体啥情况,我们来看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01

国家级“王炸”?烂尾楼“反杀”来了?

其实关于“开发商严重违约,业主有权解约”,很早之前就有法律条文,只是以前实行起来并不容易,而业主就有点类似夹心饼,被两头夹击。

不过前段时间最高人民法院亲自下场,明确告诉全国法官:“买房遇到烂尾,购房者可依法解约,贷款合同也可解除,房贷不背锅!”

说的再直白一点:房子没影,钱不用背!

最真实且典型的案例:法院直接“教科书式反转”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江苏盐城有一位业主,2021年花了40多万首付+70多万贷款买了一套房子,但买房以后,房子没交,烂尾了,一气之下,这位业主就将开发商和银行告上了法庭。

法院怎么判?结果如下:

✅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

✅ 银行贷款合同,解除!

✅ 首付+已还房贷+利息,全数退还!

✅ 剩余贷款,开发商自己还!

✅ 还得赔违约金!

换句话来说,“买了房没拿到房,不是业主的错,不该由业主来承担还贷义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这不是传说,是判例,

啥是判例?

说白了就是指: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其包含的法律规则与裁判精神,可作为后续审理类似案件时的参考或依据。

这个也是有相关规定的:

依照《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运行工作规程》,各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应当检索人民法院案例库,并参考入库类似案例作出裁判。

说的再简单点,最高法案例库属于“标准答案”,以后各级地方法院遇到类似的烂尾楼纠纷案例,也应该这么判。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02

为啥过去这么判那么难?

有人说这样的明文规定条款不是现在才有的,以前的情况是,只要开发商烂尾了,买房人只要断供银行就能催收,最后基本上是购房者承担的一切,而且征信还跟着出问题。

为啥以前就那么难呢?

因为业主与银行签订了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银行就可以给你说:“借钱还钱,天经地义!”

法院呢?有些怕金融风险,结果就是:普通人两头挨打。

不过现在这种局面,就要翻转了!

法院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金融合同不能凌驾于公平正义之上!

这不是个案,这是拐点!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03

为何突然风向变了?

核心原因,一方面烂尾比较多,很多家庭因此被困,所以上面对于烂尾这一块的问题也是特别重视的。

另一方面,预售制也基本走的差不多了,市场信心大不如前,现房销售将成主流,游戏规则需要改写。

也就是说,这个判例是信号,更是“期房时代”的清算宣告!

对于买房人来说,这是信心的恢复,以后大家买房,就不再是期房,而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样大家就不用担心买到烂尾。

对开发商来说:过去那套“空手套白狼”的玩法转不动了,以后你交不了房,房贷你自己扛。

对银行来说:以后贷款发出去之前,就要先确认开发商实力,不能再一味追着业主要钱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总结:随着白名单项目的加速推进,以及最高法正式定调,相信以后不再买到烂尾了,对于眼下还处于困境的,相信很快也能迎来交房。

(文中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