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某驾驶小型轿车沿云冈区云冈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文化街同煤二中家属院门前路口处,在向东左转弯的过程中,与由南向北横过道路的86岁高龄行人杨某发生碰撞,造成杨某身体受伤。事故发生后,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工作。经详细调查认定,当事人李某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依法避让,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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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事故的发生,再次凸显了“礼让行人”这一交通规则的重要性。老年人身体机能下降,行动速度缓慢,对道路突发状况的反应能力也相对较弱,在道路通行过程中属于需要重点保护的群体。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在行经学校周边、居民区、老旧街区等行人密集路段时,务必提前减速慢行,保持安全车速,仔细观察道路两侧的行人动态,主动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儿童、孕妇等行动不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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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也提醒广大行人,横过道路时要尽量选择斑马线、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安全过街设施,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要注意观察来往车辆,在确认车辆停车让行或确保安全后,快速、有序通过,切勿在道路上随意穿行、逗留。特别提醒老年朋友,出门尽量结伴同行或由家人陪同,避免独自在车流密集路段穿行;夜间或阴雨天出行时,尽量穿戴颜色鲜艳的衣物或反光标识,提升自身辨识度,让驾驶人能及时发现,提前避让。
交通安全无小事,文明出行靠大家。让我们共同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践行文明出行理念,机动车驾驶人主动礼让行人,行人依规安全通行,携手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山西大同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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