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晚,四川盐亭12岁的男孩乐乐,骑着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城区一烧烤店外时,与一名行人发生刮碰,导致双方受伤。13日,红星新闻记者从盐亭公安交管大队获悉,乐乐负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行人梁某某负此次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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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现场

3日21时22分许,12岁的乐乐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从盐亭桂花街昆仑首座方向往文同干道方向行驶至桂花街烧烤店外路段时,与58岁的行人梁某某发生刮碰,造成普通二轮摩托车部分受损、摩托车驾驶人乐乐及行人梁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经查: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当事人乐乐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事发路段,遇行人横过道路时未及时避让及确保安全通行,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其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之规定。当事人梁某某在事发路段横过道路时,未注意观察来往车辆情况,未按规定安全通过,其行为违反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之规定。当事人乐乐负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梁某某负此次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

盐亭公安交管大队民警介绍,乐乐是偷骑家中摩托车外出玩耍,事故导致两人均受伤,其中梁某某有骨折。目前,乐乐已出院,梁某某仍在接受治疗。

王国刚 红星新闻记者 汤小均

编辑 郭宇 审核 任志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