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域高层次人才

您的工作生活津贴开始申领啦!

请各有关用人单位于2026年2月6日前提交相关申领材料至指定邮箱:ycgccrc@163.com

01

高层次人才工作生活津贴(柔性引进类高层次人才除外)

2025年6月30日前认定的第一至第六层次高层次人才,以实际工作时间按月发放,2025年7月1日后新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下一年度发放(重新认定的除外)。

①第一层次人才5000元/月·人;

②第二层次人才4000元/月·人;

③第三层次人才2000元/月·人;

④第四层次人才1000元/月·人;

⑤第五层次人才750元/月·人(2021年按旧标准认定的人员津贴标准为500元/月·人);

⑥第六层次人才500元/月·人。

02

柔性引进类人才工作生活津贴及交通补助标准

1.工作生活津贴:在我县实际工作时间以月为计数单位,当月达到一定服务次数或天数按整月计算(其中,第一至第三层次人才服务次数不少于2次或服务时间不少于3天,第四至第五层次人才服务次数不少于3次或服务时间不少于5天),根据不同层次给予相应的工作生活津贴。具体标准如下:

①第一层次人才5000元/月·人;

②第二层次人才4000元/月·人;

③第三层次人才2000元/月·人;

④第四层次人才1000元/月·人;

⑤第五层次人才500元/月·人。

2. 柔性引进类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交通费用补贴:2025年度到我县用人单位从事科研、技术服务、项目合作等短期工作,按实际交通费用支出给予补助,每人每年最高补贴标准如下。

①第一层次人才10000元/人;

②第二层次人才8000元/人;

③第三层次人才4000元/人;

④第四层次人才2000元/人;

⑤第五层次人才1000元/人。

03

用人单位提交相关材料

1.永春县域高层次人才(柔性引才类除外):

①永春县域高层次人才津补贴申领表(附件3);

②永春县域高层次人才在岗承诺书(附件4);

2.永春县域柔性引才类高层次人才:

①永春县域高层次人才津补贴申领表(柔性引才类)(附件5);

②永春县域高层次人才在岗承诺书(柔性引才类)(附件6);

以上材料请签字后加盖公章,电子版及原件扫描件发至邮箱ycgccrc@163.com

04

注意事项

1.月份计算

首次申领:认定当月(以认定文件为准)至2025年12月31日;

非首次申领: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首次申领需提供银行账号、开户行(具体到开户支行);非首次申领默认原账号发放,如有变动,请备注说明

3.根据永春县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政策支持规定涉及的相关条款:省、市、县工作生活补助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不重复发放。

4.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和县人社局将适时到相关用人单位对来永时间、实际在岗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查验个人(含曾创办企业)信用记录情况。有个人信用缺失(含其曾创办企业)或提供虚假材料情形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或追回其所享受的物质待遇:视情形追回由用人单位负责资助经费,纳入个人(企业)征信系统并向社会公布。

5.受理单位:永春县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永春县城东街99号三楼(308)

电话:

0595-23897819

0595-23890911

附 件

名单类:

附件1:2025年永春县域高层次人才工作生活津贴名单(仅供参考)

附件2:2025年度永春县域柔性引才类高层次人才交通费用补助名单(仅供参考)

提交材料类:

附件3:永春县域高层次人才津补贴申领表

附件4:永春县域高层次人才在岗承诺书

附件5:永春县域高层次人才津补贴申领表(柔性引才类)

附件6:永春县域高层次人才在岗承诺书(柔性引才类)

来源:永春人社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