妓女这个行当,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上千年,不是一句“低贱”就能打发的。
它嵌在社会肌理里,和律法、经济、礼教、战乱、户籍制度全都缠在一起。
说它是职业,没错;说它是灾难,也没错。
关键看站在谁的位置上看。
对那些被卖进勾栏瓦舍的女子来说,这根本不是选择,而是命。
而对官府、士绅、商人甚至某些文人来说,这又是一套运转有序的系统,有税可征、有规可循、有风月可赏。
北宋汴京的夜市灯火通明,青楼高悬红纱灯笼,李师师的名字传遍街巷,连皇帝都微服私访——这不是野史杜撰,是《东京梦华录》《宣和遗事》里白纸黑字记下的事。
但别急着浪漫化。
李师师再有名,终究是“乐籍”中人,身份在官府册子上清清楚楚,属于“贱民”,子孙不得科举,本人不得嫁良民。
她的琴艺再高,诗才再好,也逃不出这个框。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代初,全国范围开展取缔娼妓运动。
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率先行动,封闭妓院,收容妓女,组织劳动改造,提供医疗救治。
这一政策彻底终结了公开的、制度化的性交易行业。
从那以后,妓女作为合法或半合法的职业,在中国大陆消失。
这不是道德说教的结果,而是国家权力对社会结构的一次强力重构。
旧社会那种由官府默许、行会管理、税收支撑的娼妓体系,被连根拔起。
但回过头去看古代,尤其是唐宋至明清,情况完全不同。
那时的妓女,是城市生活的一部分,是娱乐业的重要组成,甚至在某些场合,是文化生产的参与者。
得先分清楚,古代的“妓”和今天的“妓”不是一回事。
今天一提“妓女”,默认就是卖身的。
但古时,“妓”本义是“女乐”,指以歌舞、音乐、诗词为业的女性艺人。
唐代教坊、宋代官妓、明代乐户,很多都是技艺出众的女子。
她们未必卖身。
卖身的是“娼”,有时写作“倡”,但二字常混用。
所以严格来说,古代妓女分两类:一类是“娼妓”,以肉体交易为主;一类是“艺妓”,以才艺表演为主。
当然,界限模糊。
很多艺妓在特定情境下也会被迫或自愿发生性关系,但制度上,二者有别。
官府对这两类人的管理方式也不同。
官妓隶属乐籍,由地方官府直接控制,常用于宴饮陪侍,不得私自接客;私妓则多在民间妓院,由老鸨经营,更接近纯粹的性交易。
艺妓的培养成本很高。
从小买来女孩,请师傅教琴、棋、书、画、诗词、酒令、茶道,甚至还要学应对进退之礼。
一个能登台的艺妓,往往要训练十年以上。
她们出现在士大夫的宴席上,不是为了陪睡,而是助兴。
吟一首诗,弹一曲《广陵散》,对一副工整的对联,这些才是她们的本事。
北宋词人柳永,一辈子混迹青楼,他的词之所以流传广,就是因为妓女们争相传唱。
没有这些女性作为传播媒介,他的作品可能早就湮没无闻。
南宋周密《武林旧事》记载临安名妓,个个“能文词,善谈谑,工音律”,有的还能即席赋诗。
这说明艺妓的文化素养,有时不输士人。
但别忘了,她们的自由是假的。
哪怕技艺再高,身份仍是贱籍。
想脱籍?难如登天。
除非遇到贵人赎身,或者官府特赦。
而赎身需要大笔银钱,普通妓女攒一辈子也未必够。
更别说老鸨层层盘剥,收入大头归她。
很多艺妓表面风光,实则负债累累。
所谓“自由接客”,不过是老鸨放出去的诱饵,让你以为能靠自己赚钱赎身,其实越陷越深。
年老色衰之后,才艺若不能维持,立刻失去价值。
这时候,出路就极其有限。
第一种出路,是转做老鸨。
自己开妓院,买年轻女孩来养。
这看似是“翻身”,实则是把苦难转嫁给下一代。
有些老鸨本身就是前妓女,深知其中门道,手段更狠。
她们知道怎么调教新人,怎么应付官差,怎么榨干每个姑娘的青春。
明代《醒世恒言》里就有这类人物,虽是小说,但反映现实。
清代档案里也记录过,北京八大胡同的老鸨,不少是 former 妓女出身。
她们不是不想脱离这行,而是除了这行,什么都不会。
做小生意?没本钱。
嫁人?没人要。
只能继续在这泥潭里打滚,用别人的血肉换自己的口粮。
第二种出路,是从良嫁人。
这是最理想的情况,但概率极低。
首先,良民家庭普遍不愿娶妓女。
礼法上,娶妓为妻是“玷污门楣”。
就算纳妾,也常遭家族反对。
其次,妓女自己也难辨真心。
多少男子嘴上说“赎你出来”,结果只是玩弄一时。
真正愿意出钱赎身、还接纳她过日子的,凤毛麟角。
明末清初的“秦淮八艳”,算是特例中的特例。
她们身处南京秦淮河畔,正值南明动荡之际,士人阶层崩塌,礼教约束松动,反而给了她们一丝缝隙。
顾横波被龚鼎孳纳为妾,龚是降清官员,后来做到礼部尚书。
顾晚年随夫在京,生活优渥,死后还以诰命夫人身份下葬。
这在正常太平年代,几乎不可能。
陈圆圆更传奇,被吴三桂赎出,成为平西王宠妾。
但她的结局并不美满。
吴三桂起兵反清,陈圆圆早已失宠,只能在王府一角建庵修行,青灯古佛终老。
史料明确记载,她“自请削发为尼”,并非被抛弃,而是主动选择远离纷争。
但这“主动”,背后是多少无奈?
马湘兰的故事更显悲凉。
她与江南才子王穉登交往多年,情谊深厚,但始终未能成婚。
王穉登家有正妻,社会地位又高,不可能娶一个妓女为妻。
马湘兰心知肚明,却仍倾尽所有支持他。
王七十岁寿辰,她带数十歌妓赴苏州祝寿,场面盛大,轰动一时。
但回金陵后不久便病逝,临终沐浴礼佛,端坐而亡。
这事见于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和余怀《板桥杂记》。
注意,这里没有“含泪告别”“深情凝望”之类的描写,只有动作:带人去、祝寿、回、病、沐浴、坐化。
情感藏在行为里,不必渲染。
她为什么这么做?史料未载。
我们不能说“她是为了证明自己仍有价值”或“她想最后见他一面”,那是虚构。
只能说,她做了这件事,然后死了。
卞玉京的经历也类似。
她曾与明末名士吴伟业(梅村)有情,但因战乱分离。
后来嫁给一位诸侯,生活不顺,最终在苏州出家,自号“玉京道人”。
她的出家,不是突然顿悟,而是长期压抑后的选择。
明末清初,江南士女出家者众,既有政治避祸因素,也有个人命运所迫。
卞玉京的道号,本身就带着疏离尘世的意味。
她不再用俗名,等于主动抹去过去的身份。
这种自我放逐,是许多妓女晚年仅有的尊严保留方式。
出家,确实是第三条常见出路。
寺院、道观收留无依无靠的女性,尤其年老妓女。
她们捐出积蓄,换取一口饭、一间房、一盏长明灯。
吃斋念佛,不是为了修行成佛,而是求个清净。
不再被人评头论足,不再被讨价还价,不再担心明日生计。
青灯古佛的日子清苦,但至少安稳。
陈圆圆在昆明平西王府内建“白衣庵”,自己住进去,每日诵经。
这不是传说,是地方志和清宫档案可查的。
吴三桂虽权倾西南,但对这位旧日宠妾,也只能如此安置。
既不能让她抛头露面,又不能赶她出门,建庵供养是最体面的处理方式。
但不是所有妓女都能走到这一步。
更多人,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年老生病,被老鸨赶出妓院,流落街头,冻饿而死。
或者被转卖给乡下鳏夫、地痞流氓,继续受辱。
明末张岱《陶庵梦忆》提到,南京秦淮河畔,每年都有老妓投河自尽。
没人收尸,水夫捞起就埋在乱葬岗。
这种死亡,连名字都不会留下。
历史只记得李师师、顾横波、陈圆圆,因为她们和名人有关,被文人写进笔记。
但成千上万的无名妓女,连“史料未载”四个字都轮不上。
还得说说制度。
中国古代的娼妓制度,从来不是地下产业,而是半官方化的。
唐代设教坊司,管理官妓;宋代各州府有“营妓”,专供官员宴饮;明代有“乐户”,世代为妓,不得脱籍;清代虽禁止官员嫖妓,但私妓依然盛行,北京、扬州、广州都有大型妓院区。
官府对妓院征税,发牌照,甚至调解纠纷。
这说明,统治者并不想消灭这个行业,而是将其纳入管控。
只要不闹出人命、不引发民变,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妓女的存在,满足了男性的欲望,也提供了税收和就业(虽然极其残酷),还成了文人雅集的点缀。
整个系统,环环相扣。
艺妓的“高雅”,某种程度上是士大夫的自我美化。
他们把自己塑造成风流才子,把妓女当作红颜知己,却从不考虑对方的真实处境。
柳永说“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听起来洒脱,但他毕竟是男人,可以随时回归科举仕途。
而与他唱和的妓女,一辈子困在乐籍。
文人写诗夸她们“冰清玉洁”“才情绝代”,但真要娶回家?绝无可能。
这种双重标准,贯穿整个古代社会。
再说回“逼良为娼”。
这个词不是修辞,是现实。
灾荒、战乱、债务、拐卖,都是良家女子沦为妓女的直接原因。
清代刑科题本里,大量案件涉及人口贩卖。
人贩子专挑穷苦人家的女孩,谎称雇工、收养,转手卖入妓院。
父母哭天抢地,官府往往无力追查。
一旦入籍,几乎永无翻身之日。
有些地方甚至有“典妻”习俗,丈夫把妻子短期租给他人,所得钱财用于还债。
这种边缘状态,很容易滑向娼妓行列。
妓女的健康状况极差。
性病、流产、营养不良、精神崩溃是常态。
古代没有抗生素,一次感染就可能致命。
老鸨为了赚钱,常强迫妓女接客,不管她们是否生病。
怀孕了?打掉。
生下来?送人或溺死。
孩子是累赘,会降低接客效率。
这种对身体的极致压榨,现代人难以想象。
但当时,没人觉得不对。
妓女的身体,就是生产工具,和织布机、耕牛没本质区别。
那么,有没有反抗?有,但零星且无效。
个别妓女攒钱赎身,成功从良;有的联合其他妓女告发老鸨虐待;有的干脆逃跑,隐姓埋名。
但成功率极低。
户籍制度严密,逃奴、逃妓一旦被抓,惩罚严厉。
明代《大明律》规定,乐户逃亡,杖一百,仍发原籍。
清代类似。
所以多数人只能认命。
回到李师师。
她为何能见宋徽宗?因为她是“官妓”,隶属汴京教坊。
皇帝召见,是制度允许的。
宋徽宗喜欢书画音律,李师师恰好擅长,两人有共同语言。
但这不等于平等交往。
李师师再受宠,也不能进宫,不能封妃。
靖康之变后,金兵攻破汴京,李师师下落不明。
有说她自杀殉国,有说她流落江湖,也有说她被金人掳走。
正史无载,野史纷纭。
我们只能说:她消失了。
一个曾经名动天下的女子,最终连生死都成谜。
这就是妓女的命运——再耀眼,也是昙花一现。
秦淮八艳之所以被记住,是因为她们活在历史转折点。
明亡清兴,士人失节,礼教崩坏,反而让这些边缘女性有了书写空间。
余怀写《板桥杂记》,钱谦益编《列朝诗集》,都是借妓女之口,抒亡国之痛。
她们成了符号,代表那个逝去的繁华时代。
但真实的她们,恐怕只想安稳过日子。
顾横波嫁给龚鼎孳,是政治选择还是情感选择?史料未载。
我们不能断言。
只能说,她活下来了,而且活得不错。
这在当时,已是奇迹。
老鸨的角色也很复杂。
她既是压迫者,也是受害者。
很多老鸨年轻时也是妓女,被摧残后变得冷酷。
她对新来的女孩严苛,是因为自己当年也被这样对待。
这种代际传递的暴力,让整个系统自我维持。
官府打击妓院,往往只抓老鸨,却不管背后的结构性问题。
结果新老鸨很快又冒出来。
直到新中国用行政力量彻底铲除,才真正断根。
艺妓的才艺,是真的。
但别浪漫化。
她们练琴练到手指变形,背诗背到彻夜不眠,不是为了艺术,是为了生存。
一个错音,可能被客人羞辱;一句对不上,可能被老鸨鞭打。
才艺是铠甲,也是枷锁。
越是出色,越被盯得紧。
想偷懒?不行。
想改行?没门。
她们的“风雅”,是血泪堆出来的。
年老色衰后,身体机能下降,接客量减少,收入锐减。
老鸨立刻翻脸。
有的直接赶出门,有的低价转卖。
这时候,能想到的出路只有三条:做老鸨、嫁人、出家。
每一条都难。
做老鸨需要本金和人脉;嫁人需要运气和贵人;出家需要积蓄和寺庙接纳。
多数人卡在中间,无路可走。
陈圆圆建庵,是因为她有吴三桂这个靠山。
普通妓女哪有这种条件?只能去城郊小庙,扫地烧火,换口饭吃。
有的连庙都进不去,只能沿街乞讨。
明代《金瓶梅》里写过一个老妓,沦落到替人洗衣服,手指溃烂,仍被主妇嫌弃。
小说虽虚构,但细节真实。
底层妓女的晚年,就是这么惨。
艺妓和娼妓的区分,在实际操作中很模糊。
一个艺妓如果得罪了权贵,可能被强行卖身;一个娼妓如果学会弹琴,也可能升格为“清倌人”。
身份流动,取决于市场需求和老鸨策略。
但无论哪种,本质都是商品。
价格由年龄、容貌、才艺、名气决定。
市场一变,身价立跌。
官府的态度也很矛盾。
一方面,儒家礼教谴责娼妓败坏风俗;另一方面,地方财政依赖妓院税收。
清代广州十三行时期,外国商人云集,妓院是重要服务业。
官府不仅不取缔,还设“花捐”专门征税。
这种实用主义,让娼妓制度长期存在。
总结?不,不能总结。
历史不是用来总结的,是用来呈现的。
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庞大、残酷、运转千年的系统。
它吞噬女性,制造苦难,却又被社会默许甚至依赖。
新中国把它砸碎了,这是事实。
但回看古代,不能简单骂一句“封建糟粕”就完事。
要看到里面的结构、逻辑、人性、无奈。
妓女不是符号,是活生生的人。
她们唱歌、弹琴、接客、生病、老去、死去。
有的留下名字,更多无声无息。
我们能做的,不是同情,不是批判,而是如实记录——在史料允许的范围内,不添油,不加醋,不说“她一定很痛苦”,只说“她做了什么,然后怎样了”。
比如马湘兰祝寿后病逝,就写她去了、回了、病了、死了。
不写“她心碎而死”,因为史料没说。
陈圆圆建庵,就写她请求、建了、住了。
不写“她看破红尘”,因为那是我们的想象。
顾横波嫁龚鼎孳,就写她被纳为妾、随居京师、受封诰命。
不写“她终于幸福”,因为幸福无法考证。
这才是对历史的尊重。
也是对那些被遗忘女性的尊重。
她们不需要我们替她们说话,只需要我们别乱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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