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市场风险提示
为促进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客运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上饶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市场风险提示,提醒关注市场现状,防范潜在风险。
一是个别网约车平台公司、线下车辆管理公司、车辆租赁公司和汽车销售企业(以下统称个别网约车相关联企业)通过虚假宣传“网约车市场订单多、收益高”和承诺“收入保底”等方式,诱导网约车驾驶员购买或租赁车辆。一旦出现资金链断裂、经营困难、“跑路”等情况,网约车驾驶员投入将面临无法达到预期回报甚至血本无归的风险。
二是个别网约车相关联企业在合同约定中设置严苛的考核标准、高额流水指标等条款,再以“零门槛”、“低押金”等方式诱导网约车驾驶员签订合同。一旦驾驶员因故出现退车、提前解约等情形时,相关联企业即以合同有约定为由克扣保证金、收取高额违约金、要求赔偿车损费用等,存在网约车驾驶员经济损失的风险。
三是个别网约车相关联企业或社会不良中介,利用信息屏障,假借包办车辆运输证、承诺从业资格考试包过、捆绑销售等名义,强制指定车辆品牌和卫星定位设备,向网约车驾驶员收取高额设备安装费、管理费、流量费、加盟费、车辆办证费、代办费等费用,存在网约车驾驶员合法权益被侵害的风险。
四是个别网约车相关联企业以可先租或先购车辆后再考取从业资格证等所谓“合规宽限期”名义,诱导网约车驾驶员购置或承租车辆即投入运营,存在非法营运被查处的风险。
五是个别网约车相关联企业采取“以租代购”“融资租赁”和合伙人等名义,由网约车驾驶员出资,以“租车”名义分期购买指定车辆、签订合同,约定合同期满后,将车辆所有权由租赁公司过户给驾驶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网约车运输证不得转让,一旦车辆所有权发生转移,网约车运输证将依法注销,存在过户车辆无法用于网约车运营的风险。
当前我市网约车运力趋于饱和,网约车部分平台公司压价竞争,营运收入进一步减少。网约车驾驶员劳动强度高,市场主体多、从业人员多、运力空驶率高等供大于求的特征明显。鉴于上述风险,请广大驾驶员和有意愿进入网约车市场经营的平台公司,要深入了解法规政策,充分调研市场现状,合理评估经营风险,理性审慎作出选择,避免因对政策或市场不了解盲目进入,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产生收益预期落差和不必要的矛盾纠纷等。
上饶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23日
来源:上饶微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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