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钱扣荣 编辑/钱扣荣
近日,网友发的一则关于山西运城市环卫工人佩戴电子“定位器”工作,“不动会被罚款”的帖子,一下子冲向了热搜,不仅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热议,更是引发了舆论的哗然。网友纷纷质疑:数九寒天的环卫工上路扫雪,给带上“定位器”,这究竟是对劳动者的关怀和爱护,还是对劳动者尊严的伤害?到底是否合法?
1月23日南都N视频记者记者就此事联系到运城市城市管理局,运城市城市管理局发布情况说明回应,环卫工人所佩戴的电子工牌若提示长时间静止,片区管理员将前往现场了解原因,重点在于确认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或需要帮助,日常管理尊重实际情况,不存在“静止即处罚”的规定。
虽说1月22日运城市城市管理局就“环卫工人佩戴电子工牌作业”一事发布的情况通报,对此事作出了说明和解释,但解释的理由还是难以服众。
首先通报称,这样做的目的是确认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或需要帮助,换句话说,就是对数九寒天环卫工的一种人文关怀。那么既然如此关心劳动者的劳动安全,管理者何不与环卫工一起上路,共同劳动,这样又既能在指挥战斗的同时,又能与环卫工同甘共苦,岂不是一举两得,两全齐美,温暖倍至?但管理者又为何自己躲进空调间,做起了遥控“监工”呢?这种对劳动者关怀说辞能够自圆其说吗?
再说,环卫工是普通劳动者,并非需要监管的特殊群体。给他们佩戴上“定位牌”,实行实时监控是否合法?《民法典》一千零三十二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不能以刺探、侵扰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由此可见,给环卫工戴上定位器的可法性是否还值得商榷?
笔者感言:
一直被人们称之为“城市美容师”的环卫工,他们为了城市的美丽,夏日顶烈日,冬日冒风雪,起三更,睡半夜,不仅他们的劳动值得尊重,个人的尊严更值得我们共同维护。尊重他们的劳动成果和个人尊严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应体现在实实在在的、让他们能感知的行动中。我们理应从每件小事做起,给他们以心的感动,让他们个人尊严在风雨冰雪中放出更加光辉的异彩。大家认为呢?
以上观点,或许是本人的一孔之见,正确与否,欢迎大家来评论区批评指正的同时,各抒己见,相互交流。更期待分享大家的新观点,新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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