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电摩出行方便,但违法风险高!

高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拍摄到的多起电摩交通违法行为

予以集中曝光

提醒大家守规则、保安全!

一、违法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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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法行为:闯红灯+未戴安全头盔

时间:2026年1月19日

地点:G207国道与S543省道(祥山路口)

违法行为: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过,被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被处以记1分,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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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违法行为:闯红灯

时间:2026年1月20日

地点:G207国道与S543省道(祥山路口)

违法行为: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过,被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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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载人超员

时间:2026年1月17日

地点:高凉中路太阳城路段

违法行为:摩托车载人超员,被处罚款200元。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被处以记1分,罚款200元。

为进一步巩固摩电整治专项行动成果,助力我省实现“一改善三提升”道路交通治理工作要求,电白区将对抓拍的高频摩电违法行为进行集中公开曝光。曝光是手段,整改是关键,安全是初衷。此举旨在通过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推动广大摩电驾乘人员摒弃交通陋习、严守交通法规,主动践行“早点走、靠右行、慢慢开”的文明出行倡议,切实提升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与文明出行素养。

我们希望以此次曝光为契机,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摩电出行安全,形成“人人抵制违法、人人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携手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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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电白区陈村街道市场大道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人不按规定佩戴交通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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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电白区旦场镇637县道松山路段

违法行为:违规载人(前踏板站人)、违规加装遮阳伞、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交通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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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电白区高地街道市场路段

违法行为:驾驶人不按规定佩戴交通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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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电白区观珠镇西新正街路段

违法行为:违规加装遮阳伞、驾驶人不按规定佩戴交通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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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电白区观珠镇西新正街路段

违法行为:存在妨碍安全驾驶行为(驾驶时手持电话)、驾驶人不按规定佩戴交通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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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电白区观珠镇西新正街路段

违法行为:驾驶人不按规定佩戴交通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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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G325国道电白区林头镇市场路口

违法行为: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交通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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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电白区林头镇文车路段

违法行为:违规加装遮阳伞、驾驶人不按规定佩戴交通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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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电白区罗坑镇江南大道与罗皇路交汇处

违法行为:非法改装(拆除后视镜)、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交通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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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电白区马踏镇府前路段

违法行为:违规加装遮阳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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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电白区坡心镇工业大道与潭茂路交汇处

违法行为:驾驶人不按规定佩戴交通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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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G228国道电白区树仔镇登楼路口

违法行为:存在妨碍安全驾驶行为(驾驶时手持电话)、驾驶人不按规定佩戴交通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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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电白区小良镇府前路段

违法行为:驾驶人不按规定佩戴交通安全头盔。

来源:电白政府网、高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