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债女偿”这句老话,在现代社会还灵不灵?最近,河南三门峡发生的一起案子给了我们一个全新的答案。一家银行放出30万贷款,结果借款人遭遇意外去世,银行急眼了,一纸诉状将借款人的独生女告上了法庭,铁了心要收回这笔钱。没想到,这个二十出头的姑娘来了个“破釜沉舟”,直接把银行给整不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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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说来也是一波三折。时间回到2024年8月,李某跟当地一家银行签了《个人自助小额贷款合同》,额度是30万,期限三年。本来日子按部就班地过,可天有不测风云,2025年5月,李某因为意外突然撒手人寰。人走了,可那30万贷款还悬在半空。

银行这边催收无门,自然而然就把目光锁定在了李某唯一的女儿小李身上。在银行的逻辑里,你是独生女,老子没了,家里的房子、存款、车子理应都是你的,那你替老爹把债还了,不是天经地义吗?于是,银行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小李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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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突如其来的官司,还没从丧父之痛中走出来的小李,做出了一个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决定。她压根没去纠结那些遗产到底值多少钱,而是直接向法院提交了一份经过公证的《放弃继承声明书》。

这招简直是“釜底抽薪”。小李的意思很明确:老爹留下的那点家底,不管是破房子还是存款,我统统不要了。既然我不继承遗产,那根据法律规定,我就没有义务替父还债。事实也确实如此,小李在父亲死后,对那没过户的老房、没动的银行卡、锁在抽屉里的车钥匙,一直是原封未动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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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最终的判决也支持了小李。道理其实很简单:债务是人的债务,不是血缘的债务。现代法律早就摒弃了“连坐”那一套,既然你选择了不继承遗产,那么相应的债务包袱也不用背。银行当初放贷给李某,这风险是银行和李某共同承担的,不能因为人没了,就强行让家属来“兜底”。

这事儿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网友们的评论也是一针见血。有人直言,银行起诉这30万是真,但更想要的是法院的一纸判决书,拿回去好做账平账,证明自己已经尽职尽责了。也有网友感慨,要是真回到父债子偿的年代,老赖确实能少一大半,但这显然不符合现代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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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这个案子给所有人都上了一课。对于银行来说,赚钱的同时得把风控做好,别总想着出了事就找家属“填坑”;而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懂点法真的很重要。亲情不应该成为债务的担保品,法律也不该被这种陈旧的道德观念所绑架。关键时刻,只有懂法,才能真正保护好自己。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