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1月22日消息,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务院食安办组织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起草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制菜》《预制菜术语和分类》草案;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等部门起草了关于推广餐饮环节菜品加工制作方式自主明示的公告,将于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发布。
这意味着预制菜的“身份”即将有全国统一的标准,此前“各方认知不统一”的混乱局面将得到改善。
早在去年9月“西贝事件”开始引发社会关注预制菜时,国务院食安办等部门就表示要积极推进预制菜国家标准制定和餐饮环节使用明示。今天进一步明确,国务院食安办已组织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起草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制菜》《预制菜术语和分类》草案;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等部门起草了关于推广餐饮环节菜品加工制作方式自主明示的公告,将于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预制菜,有几个关键问题需要进一步厘清。
一是明确定义范围,划清行业边界。 预制菜应当兼具"工业化预加工"和"菜肴"双重属性,突出规模化、标准化、洁净化、规范化生产加工特点,且必须经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即食食品、蔬菜(水果)沙拉、凉拌菜等,明确不属于预制菜范畴,解决市场认知模糊的问题。
二是设立安全底线,禁用防腐剂。"不添加防腐剂"的强制性指标要求,对原料选择、加工工艺、理化特性、微生物限量等作出严格规定。
三是保障知情权,推广餐厅明示。 要求餐饮环节自主明示菜品加工制作方式,这意味着餐厅是否使用、如何使用预制菜纳入信息披露范畴,消费者有权知晓所点餐食的制作方式。这一规定直击近期餐饮业争议焦点,将选择权真正交还消费者手中。
其实,消费者怕的从来不是预制菜,而是被隐瞒、被欺骗,是商家混淆概念、溢价销售的不诚信行为。随着国家标准的逐步完善,餐饮企业主动明示菜品制作方式,预制菜企业坚守品质底线,才能慢慢化解公众的偏见。
对于我们普通人而言,不必一味“谈预制菜色变”,也不必盲目排斥。外出就餐时主动关注商家标识,购买家庭预制菜时查看配料表和生产标准,理性看待“效率型餐饮”与“体验型餐饮”的分化,便是对自己最负责的选择。毕竟,无论是现做菜还是预制菜,安全、透明、物有所值,才是我们最朴素的需求。
文章来源:AMCC肉类消费、国家市场监督总局、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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