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人网 - 水泥行业主流媒体介绍:近日,福建省泉州美岭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岭水泥”)因其旗下纸坑水泥用石灰岩矿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被永春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达4.1万元,相关处罚决定已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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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美岭水泥因矿山重大安全隐患被处罚!

据官方信息显示,2025年11月21日,泉州市应急管理局联合永春县应急管理局组建联合执法检查组,对美岭水泥纸坑水泥用石灰岩矿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在现场排查中发现,该矿区存在两条重大安全隐患,违法行为明确归类为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若未及时整改,可能引发边坡滑坡、爆破飞石等恶性安全事故,严重威胁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及周边生态环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永春县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12月19日正式作出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永)应急罚(2025)13号,对美岭水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5660375983L)处以人民币4.1万元的罚款,要求企业限期完成隐患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公开资料显示,美岭水泥是泉州美岭集团旗下重点骨干企业,成立于1993年,历经多年发展已成为年产水泥近300万吨的大型干法水泥生产企业,拥有两条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其“莲花”牌、“美岭”牌水泥曾应用于泉州沿海大通道、泉三高速等多项省内重点工程,还荣获过“福建省建材放心产品”等多项荣誉。作为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此次因安全生产隐患被处罚,引发行业广泛关注。

水泥矿山开采环节因涉及爆破作业、边坡管理等多个高风险工序,一直是安全生产监管的重点领域。应急管理部发布的《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明确规定,建材企业存在筒型储库清库未落实安全措施、进入高风险区域未采取隔离防护等情形均属于重大事故隐患。此次联合执法检查及处罚,彰显了监管部门对水泥行业安全生产隐患“零容忍”的态度,也为行业内企业敲响了警钟。

业内人士提醒,水泥企业应以此案为警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全流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尤其要加强矿山开采等高危环节的安全管控,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同时,需主动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行业安全标准,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切实保障生产经营安全。

来源:水泥人网 - 水泥行业主流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