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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据青黄综法罚字[2025]第202504070号了解:2025年11月12日9时10分,青岛湖海锦铭置业有限公司在团结路与云居山路交叉口处未经审批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广告内容为:建邦.科学郡 电梯洋房叠拼南行800米),该处大型户外广告的尺寸为:长15米,宽1.5米,面积22.5平方米,执法人员制作现场笔录,并给当事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接受询问(调查)通知书》及送达回证各一份,当事人承认其违法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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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设置户外广告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技术规范。其中,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应当经区(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违反规定设置户外广告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青岛湖海锦铭置业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0000.00元。
青岛湖海锦铭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07月01日,注册地位于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太白山路172号中德生态园双创中心4599室,法定代表人为张伟。山东安邦置业有限公司持股98%。背后大股东为山东建邦地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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