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本对簿公堂的双方当事人,基于多年友情与现实情况互谅互让,当庭达成和解,使一段因意外陷入僵局的关系得以缓和,充分体现了司法调解的温度与效能。

李某与张某的哥哥原是好友,其间存在借款关系。后因张某的哥哥入狱,债务偿还陷入困境。为保障债权人权益,张某及其嫂子(张某哥哥的妻子)共同向李某出具了一份借款金额为四万元的借条,自愿承担此笔债务的清偿责任。然而,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款项仍未偿还,李某遂将张某及其嫂子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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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后,安法官仔细审阅案卷,发现案件事实清晰,但背后交织着友情、家庭变故等多重因素,简单判决可能无法真正化解心结。承办法官决定以调解作为突破口,分别与双方沟通,探寻矛盾根源与和解可能。

调解当日,张某带着极大的诚意亲自到场,并主动筹措了两万元现金。她向安法官及李某坦诚说明了其哥哥入狱后家庭的实际困难,以及自身身体状况不佳等现实情况。她表示,此次前来绝非想要推卸责任,而是希望尽己所能,先行解决部分债务,表达积极的还款态度。

安法官敏锐地抓住了这一积极信号,及时引导双方回顾多年友情,并设身处地地体谅彼此当下的处境。“李某考虑到与张某哥哥的旧谊、其家庭当前面临的实际情况,以及张某本人带病前来、诚意还款的举动,最终表示愿意做出让步,同意被告方一次性支付两万元现金了结此案,自愿放弃了剩余债权的追索。

双方当场签署调解协议,被告张某将携带的两万元现金当场交付给原告李某,实现了纠纷的及时、彻底化解。从各执一词到互谅互让,这场调解不仅解决了一笔经济债务,更弥合了因诉讼可能加剧的情感裂痕。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冯荟羽

图片来源 龙潭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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