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通知,将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此前,国内商业用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通常为50%,部分项目首付要求更高。
目前该政策已在多省市落地。1月21日,广东(不含深圳)率先执行调整后的首付政策,当地20个城市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降至不低于30%。1月23日,陕西、深圳同步跟进,将当地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至不低于30%并正式实施。此外,湖南、湖北等省份也已发布通知,落实全国统一的商业用房首付调整政策。
各地发布的通知均明确,辖内商业银行可在政策下限基础上,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结合自身经营状况、客户风险水平等因素,自主确定每笔商业用房购房贷款的具体首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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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观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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