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冬秀,民国文学大师胡适的妻子,要不是婆母坚持认定这个儿媳妇,大概她也会经历被退婚的困境。
1890年,江冬秀出生在安徽旌德县的大户人家,年长胡适一岁,是名副其实的小脚千金。她的舅母恰好是胡适的姑婆,于是牵线两家结成了儿女亲家。
订婚的时候,胡适只有13岁,对婚姻尚且没有概念,自然对这门婚事也就不感兴趣,然而为了孝顺母亲,他也就同意了。
定婚后,胡适就随哥哥去了上海求学,19岁又考取了庚子赔款留学,去了美国。在那里,胡适的思想和眼界有了新的认知。
眼看着到了婚配的年纪,胡母开始催促儿子回国与江冬秀完婚,可胡适却迟迟不肯回国,将婚期一拖再拖。
原来,身在美国的胡适结识了青年画家韦莲司小姐。韦莲司可是新女性的典范,她不仅读书多,而且学识高,见地深,胡适评价其“非寻常女子能望其肩背”。两人品诗论文,谈论家国天下,很快便朝朝暮暮,情深意切了。
1915年,胡适进入哥伦比亚大学读书,与韦莲司异地而恋,两年时间他竟给对方写去了上百封“情书”,可见用情之深。
一晃10多年过去了,江冬秀依然没有等到胡适回来与她成婚,一时间谣言四起。很多人都说胡适找了洋老婆,还生了孩子。
这些话传到江冬秀的耳朵里,她的忐忑是显而易见的。
江冬秀并没有坐以待毙,她开始尝试放开自己的小脚。为了让她安心,婆母更是把她接到了胡家。
初入胡家,江冬秀并没有闲着,而是被婆母安排每日清扫庭院。这或许是一种考验,倘若不合格,胡适的母亲自然会替自己的儿子找到退婚的理由,好在江冬秀过了这一关。
1917年秋,胡适从哥伦比亚大学毕业,在母亲的一再催促下只好回了国。受聘北大教授之后,他和江冬秀在老家举行了新式婚礼。
这一年,江冬秀已经27岁了。
婚礼上,胡适第一次见到了曹诚英,她是三嫂的妹妹,来给江冬秀做伴娘的。
传言说,就在那天,胡适爱上了这个没有血缘的表妹。是真是假已无从考证,但后来的事实足以说明江冬秀的婚姻从一开始就充满了危机,至少文化、思想会让她和胡适对整个世界产生不同的解读。
1923年4月,胡适趁休假去杭州游玩,顺便看望了离婚的曹诚英。为感谢看望之情,胡适游玩了五天,曹诚英就陪伴了五天,两人的感情便在这个过程中有了飞跃的进步。
后来又遇长休,胡适干脆就在杭州租房住下,曹遂以陪胡适养病为由同室而居,之后他们有了“爱情”的结晶。
再严实的墙终归是要漏风的,江冬秀知道了胡适和曹诚英的事,她将最难听的话骂向胡适:
“这贼东西专门害人,为弄几个钱花,什么不要脸的事情都做得出来。”
可想而知,胡适当时听了有多反感,在他心中,曹诚英怎会如此不堪?而江冬秀却俨然是个泼妇。
接下来的日子,生活就是争吵、赌气。
他们拼着喝酒,喝完就摔碗,就好像在比赛谁更不在乎这个家,尤其是胡适,他竟提出了离婚。
突闻“离婚”二字,江冬秀怔在了原地。
毫无疑问,这是对一个旧时女子最彻底的亵渎,跟要了她的命没什么区别。江冬秀没有哭闹,也没有再跟胡适吵,而是转身去了厨房。
不一会儿,她手舞着菜刀,带着两个儿子来到胡适面前,大声吼道:“你要是敢离婚,我就和两个儿子死在你面前!”
胡适的脸立马吓得土灰,急忙说道:“不离,不离,我不离了!”
从这以后,胡适再没有说过“离婚”,曹诚英最终堕了胎,与胡断了联系。
按理说,事情到了这一步,今后的日子还怎么过?
然而事实却证明,胡适和江冬秀变恩爱了,各种活动胡适都会带着江冬秀一起参加,后来他甚至还为江冬秀做到了“三从四德”:“太太出门要跟从,太太命令要服从,太太说错要盲从,太太化妆要等得,太太生日要记得,太太打骂要忍得,太太花钱要舍得。”
不得不说,胡适对江冬秀已经有了爱,而且还越来越离不开她,两人最终得以白头偕老,相伴一生。
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他们之间又发生了什么呢?
江冬秀留下了许多照片,你仔细瞧瞧就会发现她很爱笑,一笑起来,那张圆圆的脸就让人感觉很有“福相”。
这是江冬秀的标配,当然性格也是她的标配。
经历了感情波折,江冬秀的性格依然没有改变。她并没有去迎合胡适的审美,去换一个时髦的短发或者好看的卷发,而自始至终都是旧式的那种将头发梳到脑后,露出宽宽的额头。
从年轻到年老,江冬秀一直这样,就连照相时,不管与胡适并肩,还是站在他前面,总是那么地坦然。
然而对于胡适的要求,她却迎合了,那就是识字。
对于江冬秀来说,识字比改变形象更难,可她却做到了。胡适出差,她开始摒弃旧式女人的羞涩给他写信,虽然白字病句很多,但胡适看懂了,她是在邀请自己在结婚纪念日一起小酌。
于是,胡适回信答应了,高兴之余还不忘在信里“撒娇”道:“窗前的月亮正照着我,可惜你不在这里”,满满地都是狗粮。
当然,两个人也会吵架,感觉吵过了,江冬秀会以写信的方式向胡适道歉,而这些信件,也成了胡适完全从内心接纳她的通道。
两人的感情越来越好,江冬秀觉得婚姻里的拥堵一下子解决了,这也是她愿意识字的原因吧。
张爱玲曾评价江冬秀说:“我想她也许有些地方永远是适之先生的学生。”
一句话点醒世人,男人自带保护欲,更重成就感,江冬秀无疑是在努力配合胡适,然而这种配合又绝不是一味顺从,而是带着理直气壮的霸气,她不会因为自己常写错别字就不去写心中所想。
在自我的世界里,江冬秀始终是勇敢的姿态,而当面对整个家庭,她又尽显持家的能力。
女人持家,江冬秀秉持自己的原则,不贪财,不吝啬。
1928年,胡适单从上海亚东图书馆挣得的稿费就高达30000元,可家里的日子却捉襟见肘。原来,江冬秀用这些钱不仅仅是照顾她和胡适的小家,而是照顾着整个胡家。
侄子们上学,学费她包了;侄子们长大了成家,娶亲费用她也包了;本家祭祖,费用由她承担;长辈叔嫂们去世,棺木寿衣也由她承担。总之,江冬秀操持着胡家一整个大家族,这些都是胡适的名声。
抗战时期,胡适是驻美大使,不在家,江冬秀便一人带着孩子们生活。正当陷入窘境时,收到了胡适从海外寄来的1600块钱。这些钱本可以让江冬秀和孩子们过上舒适的生活,可她却看不得亲朋好友们遭罪,直接将钱分发了出去。
在钱财上的大方舍得,让江冬秀拥有了好的人缘。
当时局越来越严峻,教师和家属们都踏上了逃难的路途。除了带些必要的吃穿用度,至于书籍与器具大家都舍弃了,只有江冬秀固执地带上了胡适保存下来的70箱书。
对于这一点,胡适十分感动,他说:“冬秀虽然没有多少文化,但她知道文化的价值。”
就这样,胡适越来越觉得自己娶的这个小脚夫人有着别样的韵味儿。或许,她不像其他女人那样懂他,也没有其他女人的那种浪漫和风情,但她厚重而稳妥,她是真实的生活,是泥沙俱下。
1962年,胡适因病去世,江冬秀悲痛万分,于是她默默地做了一件事。她给韦莲司写了一封信,恳请她写一封小传并附寄一张照片,理由是充实胡适的传记。
胡适下葬那天,江冬秀亲自把韦莲司的照片放入了他的墓中。
因为胡适,韦莲司终身未嫁。或许,江冬秀在她的身上看到了当年的自己,她明白等待的煎熬,于是对这个同样爱着且尊重自己丈夫的女人有了不一样的情愫,想让她等待多年的心找到一个寄托。
纵观那个时代,像江冬秀这样的小脚太太还有很多,论婚姻开端的前后,与她最为相似的恐怕就是朱安了。
朱安性格温和,忠于家庭,极尽孝道,但她缺乏反抗精神,缺乏自我提升意识,她卑微讨好,渴望得到鲁迅的爱和关注,可这些终究是虚弱无力的。
江冬秀同样忠于家庭,极尽孝道,但她敢于反抗,勇于自我提升,她主动学习和接纳胡适给她的东西的同时,又保留了自身的豪爽、泼辣和义气,所以她成为了胡适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最终,江冬秀没有被时代抛下,也算是摒弃封建礼教给自己的婚姻赋予了另一番风味的内容,就像张爱玲夸她的一样:
“江冬秀嫁给胡适,是所有旧式婚姻中罕有的幸福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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