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二冬汤颗粒《药品注册证书》,该药品注册分类为中药3.1类,批准文号有效期至2031年01月19日。二冬汤颗粒具有润肺清胃功效,用于上消,症见烦渴不止、小便频数、脉数无力等。此次产品获批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线,有助于提升市场竞争力,但药品销售易受行业政策变动、招标采购、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为AI基于第三方数据生成,仅供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

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