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26年独生子女父母城市奖扶资格确认及申报工作启动,本次奖励扶助对象是指具有本省户籍,在2016年1月1日全面二孩政策调整前、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根据《山东省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办法》规定,奖励扶助对象主要分为两类:
一、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职工的,自退休后每人每月领取不少于100元的奖励扶助。(仅限于2022年11月1日以后退休人员)
二、无用人单位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含失业、无业、自谋职业、劳动代理中心退休人员),参照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给予奖励扶助,即年满60岁开始每人每月领取80元的奖励扶助。
需要注意的是,第一年认定成功后,第二年开始每一年年初需要进行年度确认。具体操作如下:
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企业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和2026年年满60岁的无用人单位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可于2026年2月1日——3月31日期间进行线上申请。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一、登录“爱山东”APP,首页直接搜索“城市奖扶”
二、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分别选择“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或“城镇无用人单位居民”进行申报。
注意:
①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从我省行政区域内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退休职工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请选择“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栏进行申报。
②2026年年满60周岁的无用人单位的城镇居民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请选择“城镇无用人单位居民”栏进行申报。
申请人自己不能确认的,可以向户籍所在村(居)、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咨询后选择填报。
三、根据提示上传相关资料,提交申请。
①申请人身份证正面;
②申请人户口本索引页及单页;
③配偶身份证正面(离异丧偶的可不提供);
④子女身份证正面
⑤独生子女父母证明,请到计划生育关系的管理单位或村居开具;
⑥退休相关证明,包括退休证(含电子退休证)或《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确认表》
四、提交申请后可以线上查看审核进度,了解审核进展情况。
如果审核驳回,可在查询结果页面点击“修改填报信息”
按钮,修改历史申报信息后,重新提交。
五、咨询服务电话
投稿地址:fcjsx04@163.com
编辑审核: 肥城市卫生健康宣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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