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省医院、易联器械
今日(1月26日),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发布《神经介入通路导管浙江省省级公立医疗机构组团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经外周中心静脉导管(PICC)浙江省省级公立医疗机构组团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输液港浙江省省级公立医疗机构组团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眼科手术用重水浙江省省级公立医疗机构组团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采购文件),现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采购文件,采购品种为经外周中心静脉导管(PICC)、神经介入通路导管、输液港、眼科手术用重水等4类耗材。全省公立医疗机构作为采购主体。采购周期2年。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月30日。
《采购文件》重点内容有:
经外周中心静脉导管(PICC)
采购品种基本信息
申报价格要求
1、各申报企业按照申报产品特征进行分组报价,每个申报分组仅能允许有一个申报价格,有多个报价的,取最低报价为有效报价。以“套 ”为计价单位。
2、产品价格包含主产品和穿刺套件,合并一起进行报价,主产品包含中心静脉导管类产品及临床实际所需的医用铺巾、手术衣、手套、纱布、消毒刷/棉球、手术盘、敷料、无菌止血带等配套物品,穿刺套件包含临床实际所需的破皮器、导引扩张器、穿刺针、导丝和超声引导配套使用相关配件等产品。
3、申报成本。
拟中选产品确定
参照市场价格情况,采取带量联动的方式进行。
1、企业产品申报
相关企业按照应报尽报的原则,自主填报全国省级(含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中选且已落地执行的价格。
医疗机构填报需求量且全国省级(含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的产品,企业均应申报带量联动;医疗机构未填报意向采购量且全国省级(含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的产品,由企业自主申报。
2、中选结果确定
企业申报产品同时满足以下情形的确定为中选产品:
1.产品为全国省级(含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
2.产品报价不高于本产品全国省级(含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最低中选价及全国最低挂网价;
3.产品报价不高于浙江省医疗机构实际采购最低价。
协议采购量分配
对医疗机构已报采购需求量的中选产品,以医疗机构填报的采购需求量作为本次带量联动采购的协议采购量。
对医疗机构已报采购需求量但企业未申报或未中选的产品,对应采购需求量作为剩余量。医疗机构的剩余量可从同分组中选产品中自主选择价格适宜的产品。医疗机构未及时分配剩余量时, 由“ 两定机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 ” 自动分配,对应的注册证有中选产品的优先。
医疗机构协议采购量可在同一中选企业同一分组相同二级目录的中选产品间调剂。
神经介入通路导管
采购品种基本信息
申报价格要求
1、各申报企业按照医疗器械注册证进行报价,每张注册证仅允许一个报价,同一张注册不同规格型号的产品以国家医保医用耗材代码(27位)区分。同一张注册证可根据分组要求,不同规格型号可同时申报两个分组,以国家医保医用耗材代码( 27位)区分,但同一张注册证在不同分组中,价格需保持一致。 以“根”为计价单位。
2、各申报企业根据分组目录进行产品的价格申报,产品进行一轮报价,每家申报企业每张注册证申报一个价格。如果同一张医疗器械注册证同时申报不同分组,价格需一致。每张注册证的报价均不高于所在产品分组的最高有效申报价。经股介入和经桡介入的产品,由于其在功能及临床诊疗目的相对一致,因此经桡介入产品不单独分组。
3、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全国最低价和采购文件中的最高有效申报价。
4、申报成本。
拟中选企业确定
规则一:已在其他省级或联盟参与同类项目的集中带量采购且中选的产品注册证
申报价不高于该注册证在浙江省医疗机构历史采购最低价(包括浙江省挂网价格、医疗机构采购票面价格、医疗机构上报历史采购价格)、其他省级或联盟开展的集中带量采购最低中选价(含已产生中选结果待执行产品),且不高于本次分组目录中的最高有效申报价,获得拟中选资格。同一张注册证,若有多个省级或联盟的不同带量中选价格,取最低中选价格。上述价格采集时间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高于上述价格的视为无效申报。
规则二:未参与其他省级或联盟参与同类项目的集中带量采购的产品注册证,以及曾参与其他省级或联盟的集中带量采购但未中选的产品注册证
申报价不高于同分组目录的加权平均价且不高于该注册证在我省医疗机构历史采购最低价,获得拟中选资格。 目录加权平均价根据在其他省级或联盟参与集中带量采购且中选的产品注册证最低价和浙江省医疗机构的首年需求量数据计算得出。
企业排名:同一分组内,根据每张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名,排名不区分经股介入和经桡经桡介入产品。报价视为无效报价的注册证,将不参与排名。
协议采购量分配
各医疗机构在两定机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中确定各中选企业中选注册证的协议采购量,结果汇总后在系统内发布。
分两步确定每一家医疗机构每一家中选企业的协议采购量。
第一步:同一分组内,中选注册证按报价由低到高的中选排名顺序,梯度分配医疗机构协议采购量,详见下表。
第二步:医疗机构报量但未中选产品采购需求量的90%以及中选产品的待分配量共同组成剩余量。
医疗机构的剩余量可从中选产品系统中自主选择价格适宜的产品,原则上优先选择价格较低、排名靠前的中选注册证,每个分组排名最后三张的注册证产品将不参与剩余量分配。医疗机构未及时分配剩余量时,由“两定机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自动分配,对应的注册证有中选产品的优先,中选企业排名高的产品优先。
输液港
采购品种基本信息
申报价格要求
1、各申报企业按照申报产品分组进行报价,每个申报分组仅能允许有一个申报价格,有多个报价的,取最低报价。
2、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全国最低价。
3、申报成本。
拟中选产品确定
(一)拟中选规则
按照带量联动、以量换价、双向选择的原则,依据采购主体使用需求,参照市场总体价格水平,综合质量等因素,相关医用耗材生产企业(含进口医用耗材全国总代理企业)按以下情况参与联动采购:
1.企业报价不高于各分组最高有效入围价且不高于全国最低价格的为有效报价。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其他地级市及以上地区(含联盟)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输液港类相关中选企业同意将曾中选产品(按组别分类)以不高于曾中选价格且不高于本组最高有效入围价和全国最低价,成为本次组团采购的拟中选产品。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其他地级市及以上地区(含联盟)医用耗材集中带量输液港类未曾中选企业,投标产品有效报价不高于所在分组有效报价中位数的,成为本次组团采购的拟中选产品。
分组有效报价中位数计算方法:将同一分组内所有有效报价(假设有效报价数量为 N 个)按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
若 N 为奇数,排序处于第(N+1)/2 位的报价即为该分组有效报价中位数;
若 N 为偶数,排序处于第N/2 与 N/2+1位报价的算术平均数即为该分组有效报价中位数。
4.以上拟中选产品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中选产品。
(二)企业排名
同一采购分组内,依据企业申报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排名,价格最低的为第一名,次低的为第二名,依此类推。
协议采购量分配
对医疗机构已报采购需求量的中选产品,以医疗机构填报的采购需求量作为本次带量联动采购的协议采购量。
对医疗机构已报采购需求量但企业未申报或未中选的产品,对应采购需求量作为剩余量。医疗机构的剩余量可从同分组中选产品中自主选择价格适宜的产品,原则上中选企业排名高的产品优先。医疗机构未及时分配剩余量时,由“两定机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自动分配,对应的注册证有中选产品的优先,中选企业排名高的产品优先。
医疗机构协议采购量可在同一中选企业同一分组相同二级目录的中选产品间调剂。
眼科手术用重水
最高有效申报价为150元/毫升。
申报价格要求
1、企业按照本次组团采购文件要求申报价格。最小竞价单位:1毫升,企业申报价格:元/毫升,中选后供应价格: 1毫升中选价格×规格型号毫升数。
2、各申报企业按照申报产品进行报价,同一类别产品仅能允许有一个申报价格,有多个报价的取最低报价为有效报价。
3、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全国最低价和采购文件中的最高有效申报价。
4、申报成本。
拟中选产品确定
(一) 企业排名
依据有效申报企业申报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排名,价格最低的为第一名,次低的为第二名,依此类推。
(二) 拟中选规则
申报价格不高于全国最低价且不高于最高有效申报价的产品均为有效申报企业。拟中选企业数量为有效申报企业数量的70%(如为非整数,则四舍五入取整至个位) ,如有效申报企业数量≤3家时,则全部有效申报企业为拟中选企业。
协议采购量分配
各医疗机构在两定机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中确定各中选企业的协议采购量,结果汇总后在系统内发布。分两步确定每一家医疗机构每一家中选企业的协议采购量。
1.基础量分配
中选企业按中选排名顺序,梯度分配医疗机构协议采购量,详见下表:
2.剩余量分配
医疗机构报量但未中选产品采购需求量的90%以及中选产品的待分配量共同组成剩余量。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分配剩余量,原则上应选择质优价廉的产品。中选排名最后40%的产品不参与剩余量分配。医疗机构未及时分配剩余量时,由“ 两定机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自动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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