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ndraya Parlato
配乐 / Lcz-Sv - 阔野
声音导演 / 徐安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吗?”对于这个问题,本诗有自己的回答。
在这首诗的开头,我们看到诗人和妻子就像“两把铜勺/在毯子下面。”
西方人往往会把勺子叠在一起放在橱柜抽屉里面,所以他们把一个人从背后抱着另一个人躺在床上的姿态称作“勺子一样的姿势”,同时“勺子”也是一种体位(请自行脑补)。
这首诗以静止开始,我们会想象它会“动起来”。
在接受《请重视诗歌》(Poetry Matters)博客的采访时,本诗的作者弗兰克·X·沃克说:“我对自己如何感知人类互动特别有信心,尤其是男女之间的互动。”
感知有了,他是如何让诗歌表现“互动”的呢?
首先,沃克说他:“……鼓励学生……以情感为起点或情感中心来创作自己的作品。”
然后:“当我创作诗集……我从记忆、研究和想象中收集素材。”
今天这首诗就是如此,它虽然以情感为中心,但是却描写了一次完美的击球,表现了对高尔夫运动高度的熟悉。
诗歌的题目“drive”既有“开球”的意思,也有“驱动力,力比多”的意思,可以说是很精妙的一语双关。诗中还出现了一个没法翻译的专业术语 birdie putt,它的意思是:在高尔夫运动中,如果球员在某一洞的击球次数比标准杆少一杆完成,即称为“birdie”(小鸟球)。而完成这一击的最后一次推杆就叫 birdie putt,也就是“用推杆完成小鸟球”的动作。
很多文学大师都表达过一种观点:写作者要熟悉一些专业领域的知识。小说大师亨利·詹姆斯说过:“不仅要了解人物,还要了解你描写的人所从事的职业和日常习惯,否则作品将缺乏权威性和精准度。”
而另一位大师马克·吐温说:“如果不了解密西西比河——它的水流、术语和习性——你就无法写出关于它的作品。”
《开球》这首诗是又一个鲜明的例证。
那么,诗人是如何利用一场高尔夫球的呢? 他似乎在描写经历相当长一段婚姻生活的男女,已经对肌肤之亲习以为常。
所以,“我”才会一边把手放在“她”的大腿上,一边在脑子里播放关于高尔夫的“小电影”。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吗? 并没有。
“她挪了挪身子,我们两胯之间的空气消失了。我闭上眼睛。我不再注视球的飞行轨迹。我就是那颗在空中飞行的球。”
现在回答开头的问题。如果“爱情”指的是情感和身体的双重满足的话,婚姻不见得是它的坟墓。
熟悉并不意味着失去驱动力:惊涛骇浪固然激动人心,水到渠成也未必索然无味。就好比高尔夫的初学者可能会大汗淋漓、废寝忘食,忘情地投入其中;但是高手完美开球、轻推入洞,也自有一种轻松自如的愉悦,甚至一种顾盼自雄的满足。
荐诗 / 光诸
(个人微信号:ghostinthezoo)
读首诗再睡觉主理人,艺术家,写作者
谷歌Kuang Chu可以看到他的绘画和三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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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行 诗 · 上 班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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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05夜
守夜人 / 小范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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