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代明院士提出的中医“整体观、整合观”,按循证医学标准(牛津分级、GRADE分级),其理念层面属Ⅴ级证据;而基于该理念的具体整合干预方案,证据级别则从Ⅰ级到Ⅴ级不等。
一、理念层面:Ⅴ级证据(最低级别)
“整体观、整合观”是医学认识论与方法学主张,属专家共识、理论观点与经验总结,并非直接的临床疗效证据。
二、具体整合干预的证据级别差异
Ⅰ级/Ⅱ级(高级别):少数标准化整合方案(如固定中医复方联合西医治疗特定慢病、规范针灸联合康复干预)有多中心大样本RCT、系统评价/Meta分析支持,证据强度高。
Ⅲ级(中级别):部分队列研究、病例对照研究显示整体整合干预在慢病管理、症状改善、生活质量提升等方面的效果,但样本量有限、缺乏严格随机对照,证据强度中等。
Ⅳ级/Ⅴ级(低级别):多数个体化整合调理方案(如辨证汤药联合多学科干预)以病例系列、个案报道、专家经验为主,缺乏对照与偏倚控制,证据强度低。
三、核心判定依据与逻辑
循证医学证据分级的核心是研究设计的严谨性、样本代表性、可重复性,而非理念的完整性或逻辑自洽性。
“整体观、整合观”的个体化、多靶点、动态调整特性,与循证医学强调的标准化、可重复、大样本要求存在张力,导致高级别证据生成难度大。
樊院士倡导的“循证医学”(兼顾数据、患者感受、医生经验),是对循证医学的补充,而非否定证据分级;具体干预仍需通过规范研究提升证据级别。
四、速记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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