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务部网站公示拟开展有奖发票试点的50个城市名单,青岛位列其中。根据前期试点方案,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分档安排奖补资金,其中,超大特大城市不超过3亿元,大城市不超过2亿元,其他城市不超过1亿元。这意味青岛成功入选后,有望获最高3亿元的奖补。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前期公布的试点政策,个人消费者在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这八大行业消费,拿到票面金额不低于100元的发票,就能参与抽奖,单张发票奖项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元,且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试点实施时间为6个月。

试点城市需按照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有奖发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有奖发票范围、参与方式、中奖规则、奖项设置、兑奖方法、违法行为举报等要求。

据商务部消息,此次公示期将截至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