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工程老板提到造价鉴定就头大,觉得是走流程、拖时间,花钱还不一定有结果,但实际上,造价鉴定往往是工程结算纠纷中翻盘的关键。对方之所以特别怕你提造价申请,不是嫌麻烦,而是一旦进入鉴定程序,之前那些模糊说不清楚、拖着不解决的问题——比如工程范围、工程量、设计变更、现场实际发生的成本——都要回到事实层面,摊在桌面上逐一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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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某运输公司分包了一项土石方运输工程,结算时因为把所有结算材料原件都交给了转包人,没有留存备份,导致法院启动造价鉴定。鉴定机构根据施工图纸上“粉质粘土可做为场内二次利用土方”的描述,结合现场勘测,最终把土方外运工程量算成之前结算单的50%,结果对运输公司明显不利。后来运输公司没有放弃,先是提出书面质疑,要求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接着用可视化方式向法官演示:如果鉴定结论是真的,施工现场会是什么状况,再结合现场照片和视频,证明现场根本不具备土方二次利用的条件。最终法官认为运输公司的说法更可信,没有采信鉴定结论,双方达成调解,运输公司拿到了结算单90%的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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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做好造价鉴定,第一步是攥紧三类核心材料,不打无准备之仗。第一类是合同及补充协议,重点看计价方式(固定单价、总价还是可调价格)、材料价差调整规则、变更签证流程,这是鉴定的首要依据;第二类是施工过程资料,比如竣工图纸、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设计变更单、有甲方或监理签字盖章的工程量签证单、施工日志、监理记录,这些是核算工程量的关键,缺签字或日期模糊的签证单要提前补全;第三类是计价依据材料,比如项目实施时工程所在地的定额(比如2018版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市场价格询价记录、材料采购合同及发票、人工机械台班记录,避免鉴定时因“无依据”被压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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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造价鉴定过程中,还有四次关键的陈述机会,每一次都要全力争取。第一次是鉴定启动会议,接到通知后要提前回顾初步结算的争议点,把自己的观点反复梳理,准备详细的文字资料——比如根据哪条证据推理、合同的哪款哪项,甚至详细的工程量清单预算组价、工程量计算底稿,都要列清楚,别只说金额差异,理由要具体;第二次是现场勘验,如果鉴定人组织各方到现场复核,要先对比自己的异议问题有没有遗漏,提前规划最简洁的行走路线,节约鉴定人时间的同时,展示专业自信的形象;第三次是鉴定机构出具征求意见稿时,要及时回复,把问题指出来;第四次是拿到正式鉴定意见书后,还是要努力,站在法官的角度把来龙去脉说清楚,用通俗的话或者比喻,让非工程专业的人也能理解你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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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遇到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的情况,结算也要讲技巧。比如某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中标,合同被认定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真实意思结算:有明确约定的部分按约定(比如地下室按定额算),没有明确约定的部分按中标文件的固定价算完成比例。这时候要固定好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施工日志这些证据,通过鉴定机构区分完成比例和计价标准,避免金额被压低。

最后要提醒的是,造价鉴定不是被动等结果,而是全程主动把控。从材料准备到鉴定过程的每一次陈述,再到拿到报告后的质证,每一步都要精准发力。如果遇到鉴定不利的情况,要及时质疑鉴定依据、程序或者计算错误——比如鉴定机构没有资质、鉴定人专业不匹配,或者用了未经质证的材料,甚至定额套用错误——用证据说话,甚至要求重新鉴定,才能保住自己的钱袋子。很多时候不是工程不值钱,而是没抓住鉴定的关键节点,让对方钻了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