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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宁市任城区水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山东山河纸业有限公司无证取水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济任水罚字〔2023〕5号。经查明,该企业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任城区水务局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日期为2023年12月9日,公示截止期为2026年12月8日。
信用平台显示,山东山河纸业在2025年9月份因违规被应急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处罚,罚金69000元。2024年因违反规定被罚620000元。
据悉该企业位于济宁市任城区长沟镇。也提醒广大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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