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发布虚假广告和对商品作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海南儋州一健身公司被市监局罚款800000元,同时因该公司下落不明,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月27日通过官方网站依法向该公司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5月9日起,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12345热线工单转来的多起关于儋州铨民体育文化有限公司的投诉,据投诉人反映:他们在办理健身卡时,当事人宣称赠送室内恒温游泳,但现在室内恒温游泳卡不能使用,改成室外泳池,认为当事人存在虚假宣传行为。2025年5月16日,该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并于5月27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10月31日注册成立,主要从事健身休闲活动,经营一家TX-FIT健身运动中心。为了招募会员,当事人通过抖音、小红书等平台发布招募会员相关广告。当事人发布的广告中载有恒温泳池等内容,后将游泳健身场所更换为室外非恒温泳池,其服务内容、服务有关允诺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有实质性影响,其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因当事人不配合调查,广告费用无法查清,当事人向用户宣称入会即享恒温泳池,后将游泳健身场所更换为室外非恒温泳池,其构成对其商品作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鉴于当事人的行为被投诉较多,且其有拒不配合案件调查取证的情形,影响较大,其行为符合《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六条第四项可以依法从重处罚的情形。

该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虚假宣传、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800000元。

(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