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华东政法大学主办的“C刊”《法学》宣布于今年起实行“隔年用稿制”。

1月23日,《法学》编辑部发布启事称:根据编辑部会议决定,为吸纳更多学者和研究人员进入《法学》作者群,《法学》自2026年起实行隔年用稿制,即本年度在《法学》刊发过论文的,再下一年度才能在本刊发表论文

《法学》是由华东政法大学主办的中文法律类期刊,也是全国为数不多的法学理论类月刊。1956年创刊伊始,便以关注社会、面向实际、创新理论、推进法治为宗旨,发表了一系列具有社会影响力的论文,从而以善于及时捕捉和反映学术热点而深受广大学者的喜爱。1958年《法学》因故停刊,1980年复刊,复刊后的《法学》以“短、平、快”“麻、辣、烫”的风格呈现新时期中国法学的研究成果,得到作者、读者的关注与认可。其时的发行量位居全国法学类理论刊物之首,还是美国、英国等国会图书馆收藏的少数中国法学刊物之一。

随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入新时代,以及法学研究重心、方向、方法的转变,“结合实际、有的放矢、洋为中用、古为今用”成为《法学》选用稿的标准,逐渐形成了“紧贴现实发展、冲击法学前沿、反对无病呻吟、彰显学理深度、论证严谨规范、文字清新易懂”的用稿特色。

《法学》不仅始终居于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和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之列,还被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遴选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A刊核心期刊,《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的转载数量常年位居榜首,期刊影响因子和影响力指数稳居前三。在国际化评价上,《法学》入选“世界学术影响力Q1期刊”,是国内仅有的三家法学入选期刊之一。

澎湃新闻注意到,目前已有多家法学类期刊采用“隔年用稿制”。

比如,由吉林大学主办的《法制与社会发展》、《当代法学》均在投稿须知中明确,“同一作者,在同一年度内,原则上只能在本刊刊发一篇文章”。

澎湃新闻记者 蒋子文 实习生 张慧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