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弘治元年,安阳漳河桥下挂了一截惨白的驴颈骨。

那东西在那儿挂了整整三年,每当北风灌进骨头缝,发出的不是清脆的风铃声,而是像指甲挠过黑板一样的“叮铃”怪响。

当地老人吓唬孩子都说:别听,那是王寡妇的冤魂在叫唤。

在那时候,当贫穷遇到了特权,普通人的命,有时候真不如一头驴值钱。

这事儿的起头,简直就是个恐怖片。

那年深秋雾大,张家庄的王寡妇牵着她那头用来保命的灰驴,鬼使神差地走错了路,闯进了野狐岭。

她本想抄个近道,结果撞破了李家屯草垛后面的一场“野鸳鸯”戏码。

桃红色的裙子,男人的喘息,王寡妇吓得扭头就跑。

那时候她还不知道,她看见的根本不是什么简单的偷情,而是大明底层最不想让人知道的生存法则——“典妻”。

没过两天,王寡妇那头驴就在李屠户的肉铺里被发现了。

知县张守元带人冲进去的时候,剥了皮的驴头正泡在盆里,血水还是温的。

更绝的是,嫌疑人李屠户就在这个节骨眼上,用裤腰带把自己挂在了房梁上。

案子到这儿,按理说就是个闭环:偷驴、杀人、畏罪自杀。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张知县刚想结案,一个不知死活的货郎跳出来了。

货郎贪图那点悬赏,说是看见漳河边有个奇怪的“血布袋”。

这一捞不要紧,把沉在河底的李铁匠——也就是那个“偷情女”赵氏的亲老公,给捞上来了。

这时候大家才发现,事情不对劲了。

尸体后脑勺被砸烂了,小拇指还缺了一截。

张知县顺着这条线,摸到了赵氏那个所谓的“情人”——张屠户身上。

在公堂上,赵氏是个硬骨头,夹棍把手指都夹变形了也不招。

直到衙役从咸菜缸底下搜出半块桃红绸缎和一截断指,她才彻底崩溃,吐出了那个让所有人都没脸听的真像。

刚才我特意去查了一下《明律》,这背后的东西太黑了。

根本就没有什么通奸。

在李铁匠家的炕洞里,搜出了一张发黄的契约,白纸黑字写着:“因欠银十两,自愿将妻赵氏典与张屠户三年为佣,生死不论。”

各位,这就是所谓的“典妻”。

说白了,这就是把活生生的人当成了物件,像租借耕牛一样抵押出去,这不就是古代版的活体租赁吗?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李铁匠是个烂赌鬼,输红了眼就把老婆抵了。

那天草垛后面,赵氏不是在偷情,而是在履行那份要命的契约。

而王寡妇撞破这事儿时,真正的杀机不是因为羞耻,而是因为那个张屠户,根本不是一般人。

这才是最让人后背发凉的地方。

张屠户在大同被抓的时候,正大口吃肉,狂笑着说自己手里人命不下五条。

直到锦衣卫的人来了,从他床底下搜出一把绣春刀和一块千户大人的牙牌,整个彰德府的官场瞬间就炸了锅。

搞了半天,这个在乡下杀猪的,竟然是京城某位大人物安插在地方的“黑手套”。

专门负责敛财、拉皮条,处理那些见不得光的脏活。

难怪他杀了李铁匠还能指使堂弟顶罪,甚至逼得堂弟“自杀”。

这哪里是什么乡野情杀?

分明是一场权力的降维打击。

那个想勒索官府的货郎,以为自己抓住了把柄,其实是在跟阎王爷讨价还价;那个只想找回毛驴过日子的王寡妇,因为看了一眼不该看的,被逼得在漳河边投了水。

结局呢?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明刑录》里写得特别冷。

赵氏被凌迟,张屠户被斩首。

看似正义伸张了,但你细品。

那个说了真话的货郎,因为之前试图作伪证,被打烂了屁股流放辽东。

这其实是官场的一种“平衡术”——真相我要,但那个试图利用真相牟利的小人,我也得废了。

至于那位破案的张知县,升官走人前留了一句话:“见浊流而不溯其源,非为官之道。”

他心里清楚,那张典妻契背后的贫穷,那块牙牌背后的权力寻租,才是真正的凶手。

三年后,那截驴骨还在风里晃荡。

它不像是在告慰亡灵,更像是一张撕开的遮羞布,把那个时代的脓疮赤裸裸地展示给后人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