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促进银川市提升新建住宅品质服务管理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通过多项举措推动银川市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打造高品质住宅,精准满足居民多样化住房需求。该《措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措施》明确,为减少资源浪费,鼓励新建住宅建筑设置封闭阳台,进深不超过2.4米的,其计容建筑面积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设备平台水平投影面积原则上不超过5平方米,每套房屋的阳台、设备平台、飘窗等构件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应超过房屋建筑面积的15%。针对挑空平台,《措施》明确新建住宅建筑设置的挑空平台应无围护结构、无柱、无覆土绿化设计,结构高度不低于两个自然层高,临空处应设置栏杆、栏板等安全防护构件;挑空平台原则上不应设置在北向,建筑间距按主墙面计算,进深不超过3米,与阳台合并设置的总进深不应超过5米;每套房屋挑空平台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超过房屋建筑面积的15%,且挑空平台严禁封闭。条款清晰规范了新房建设中的赠送面积标准及挑空平台设计规范,为高品质住宅的空间设计指明了方向。
除空间设计要求外,《措施》还对住宅小区公共配套建设作出具体规定。新建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结合区域区位及停车需求综合考虑,最低标准不少于0.8个/套;社区、物业、托幼、养老、卫生、文化、环卫等配套设施,不计入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允许建筑面积。同时,适当放宽高层住宅建筑面宽限制,降低新建建筑退让道路红线及林带的距离要求;在使用期限内的临时售楼部,符合小区规划且符合建筑质量安全要求的,可以给予完善规划许可手续转为永久建筑。鼓励通过设置无围合结构的风雨连廊,连通住宅建筑与休憩空间、社区服务设施,风雨连廊高度和宽度原则上均不超过3米,不计入容积率;住宅底层设置层高不应小于3.6米的架空层,用作公共休闲、绿化等开敞空间的,不计入容积率,且不得用作停车或交通空间。
记者:李鲲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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