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不少人想象穿越回古代能三妻四妾,左拥右抱,但真实历史里,纳妾远不是想做就能做的事,甚至比考清北还难。从西周开始,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核心就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再有权势的人也只能有一位正妻,其余都是妾室,“三妻四妾”不过是文学作品的夸张说法,法律从未认可过。

想纳妾?得先看自己的身份。古代纳妾是权贵阶层的特权,不同等级的人能纳的数量严格受限。比如唐朝,亲王能纳12个妾,一品大员4个,七品芝麻官得熬到五品才有资格;宋朝更严,三品以上官员才能纳2个;明朝朱元璋把规矩卡得更死,平民除非年过40还没儿子,否则纳妾就是违法,轻则罚款,重则打板子。清朝八旗贵族宽松些,但汉族百姓一样没资格。这就像现在公司的层级福利,只有高管能拿期权,普通员工连边都摸不着。

就算有资格纳妾,家里也不是和谐后宫。正妻是明媒正娶的主母,像家庭的“董事长”,手握财政、内政甚至对外往来的大权;妾顶多算“合同工”,没资格上族谱,生的孩子是庶出,分家产都得靠边站。而且妾的等级分得细:先秦的“媵”是正妻的陪嫁妹妹或侄女,地位比普通妾高;贵妾出身官宦士族,能参与家事管理;良妾是平民卖女,签了纳妾文书;贱妾是罪臣家眷或青楼女子,和仆人差不多;通房丫鬟是没名分的准妾,得伺候主君和正妻。这些妾室之间等级森严,贵妾能陪主君出席非正式场合,贱妾却会被随意发卖。比如《红楼梦》里的赵姨娘,虽生了探春和贾环,可因为是良妾,连亲生女儿都要叫她“姨娘”,地位远不如正妻王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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妾的命运还受生育和忠贞影响。明清时,有些忠贞的妾在丈夫和正妻去世后,能监管家庭财产,甚至为丈夫立继承人,这本来是正妻的权利。可多数时候,妾连“扶正”都没可能——法律规定,就算正妻死了,也得娶门当户对的继室,不能把妾升为正妻。清朝杭州盐商王福堂违制纳第四妾,被知府罚银五百两,还得遣返妾室,就是因为法律不允许。

对平民来说,别说纳妾,连娶妻都难。古代彩礼高昂,明朝娶个妻子要30两银子,普通农户一年才赚10两,得攒三年。清朝中期江南彩礼涨到50两,不少人终身打光棍。《明史》记载,明朝中期平民“终身无妻者”占三成,灾荒年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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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纳妾制度的本质,不过是权力和等级的象征,是男权社会对女性的物化。那些想象穿越回去享齐人之福的人,可能没算过——自己在古代说不定连个小妾的茶水费都付不起,还是老老实实看看历史真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