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车祸,一位智力残疾的公益帮工,却牵扯出接警拖延、现场遭毁、鉴定造假、法官违规的连环问题。山东日照莒县夏庄镇赵家孟晏村这起看似普通的交通事故,背后藏着太多反常操作,让“责任认定”变成了一场关乎程序正义与公民权益的博弈。
核心事件:公益帮工途中遇车祸,责任认定起波澜
2022年10月22日清晨,大雾笼罩下的赵家孟晏村,智力残疾人士庄某坤受村委会委托,驾驶电动三轮车义务运送核酸检测物资。他沿南北走向的水泥道路自北向南行驶至村内某处时,与自南向北行驶的赵某课所驾诺贝尔牌电动二轮车相撞,造成庄某坤骨折、赵某课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这本是一起需依事实和法律厘清责任的意外,但后续调查、鉴定、诉讼环节的一系列反常操作,让事件走向逐渐失控。本应作为责任主体的村委会悄然“隐身”,义务帮工的庄某坤却被认定为“逆行”,沦为交通肇事罪犯罪嫌疑人。庄某坤本人明确否认逆行,亦从未认可过在道路东侧行驶的说法。
调查环节:现场遭毁,取证程序严重违规
事故发生后,莒县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公某接警未及时赶赴现场。救护车救援期间,原始现场痕迹疑似被在场人员村书记及赵某课家属人为破坏,且现场曾三次遭人为变动。庄某坤的三轮车被拖至路东侧后,执法方才拍照取证,直接导致碰撞点等核心痕迹无法准确固定。2022年11月7日,庄某坤被交警电话传唤。
公某疑似存在篡改笔录的违法行为:在庄某坤签完“以上笔录属实”后,他划掉“西侧行驶”的“西”字改为“东”,让庄某坤按手印,事后还特意抬头查看询问室监控。此外,询问笔录签字标注为“赵某民”,但赵某民从未进入询问室,全程系公某单人办案,违反办案规范。
庄某坤家属配合工作时,询问逆行认定依据,公某态度恶劣,对家属实施语言围攻与人格侮辱,辱骂庄某坤父亲“傻”“睁眼说瞎话”,多次威胁“早晚要拷你”,还强势宣称家属证据无效,“交警看了现场才最重要”。家属表示,这些言语是公某为给庄某坤定罪、强行立案刻意施压,后续补材料、造鉴定均是其预设计划的落地。公某还曾向家属放言“你太小看我的实力(势力)了”,其背后是否存在利益关联引人深思。
公某还伪造了精确到厘米的事故现场三轮车尺寸图,且在事故发生后的2022年11月9日才开展复勘取证,多项操作违反法定程序。他单人通知原村妇女主任史某荣到村办公室制作笔录,违背“双人办案”原则。史某荣仅为途经现场的第二目击证人,公某却不让其阅看笔录便要求签字按手印,绘制事故现场图时让其做见证人遭拒后,竟拍桌要求其确认。复勘形成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及勘查笔录中,勘查人员“孙某友”的签字系模仿,内容与史某荣所述实际情况严重不符,补材料日期也被篡改至事故当天。
庄某坤妹妹向当地司法局反映问题时,遭司法局王某等人恶意辱骂,被用“神经病”“精神病”等粗俗用语贬损人格。王所长还发微信给村妇女主任,一边指导村委修正思路,一边背后辱骂庄某坤妹妹,当面以“妹妹”相称,背后恶语相向,尽显两面做派。更有人向家属暗示“我比谁都清楚,但是不能从你口中说出”,全员沉默、无人敢说实话的氛围,让家属发出“老百姓还能相信谁?只想弄明白真相就这么难吗?”的拷问。
鉴定环节:权威结论遭无视,第三方鉴定涉嫌造假
为查明责任,莒县交警大队先后委托三家机构鉴定,结果差异显著。山东天弘司法鉴定中心(省级)以“现场变动、检材不足”为由,明确无法确定碰撞点;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国家级)因“材料不完整”直接退案,两家权威机构均未认定庄某坤逆行。
公某无视权威结论,绕过合法程序,两次委托无国家级资质的北京龙晟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鉴定,还直接拒绝庄某坤方提出的重新鉴定、非法证据排除及公某回避等合法申请,程序严重违法。该机构明知现场变动、检材不实不充分,仍违规受理,不仅伪造村组织负责人赵某新的见证签字(赵某新证实未到过鉴定提及的停车场,签字非本人所签),还将庄某坤三轮车“自北向南”的实际行驶方向,虚构为“自西北向东南”,最终得出“碰撞点位于道路东半幅”的结论,为逆行认定提供关键依据。
该鉴定距事故发生已逾6个月,北京龙晟机构到现场仅设警戒、走形式,未开展实质性勘查,明显为预设“庄某坤有罪”结论服务。更关键的是,鉴定报告无任何实质性数据支撑,仅通过图片加箭头主观指认,毫无技术鉴定含量。庄某坤家属耗时三年核查,收集的第一目击证人录音等证据,均印证庄某坤所述属实,与虚假鉴定、篡改笔录形成鲜明反差。
诉讼环节:民事程序违规推进,刑事立案引发责任争议
民事赔偿层面,赵某课家属起诉后,案件历经不少于10次开庭,庄某坤方多次提出法官回避申请均被驳回。该案先后更换何某强、王某民、官某清三名承办法官,三人多次出现应回避情形却被忽视。其中王某民曾承办同一纠纷前案,按撤诉处理后再次审理本案,违反“同一审判人员不得重复参与关联案件”规定。同时存在诉讼费违规收取问题:原诉求38万余元对应的受理费应为7183.10元,撤诉后依法应减半收取3591.5元,实际却按3万元标的仅收275元。因程序违法点过多无法依法判决,最终由镇行政单位协调,村委会赔偿30.7万元后,家属放弃其他诉求,司法程序不了了之,背后是否存在难言之隐存疑。
依据《民法典》第1192条,义务帮工过程中发生事故,责任主体应为被帮工的村委会。但莒县公安依托虚假鉴定,于2023年7月15日认定庄某坤逆行并负主要责任,以交通肇事罪立案侦查。案件移送检察院后,庄家人沟通协调一年半,检察院起初承诺依法处理,最终却突然提起公诉。刑事庭审中,北京龙晟鉴定人员态度不当,无视程序违法争议及国家级鉴定意见,庄家人对判决结果持续存疑。公某甚至曾声称“我们就是错也要错到底,最后该追责追责”,这般强硬表态更让案件疑点丛生。
核心争议:义务帮工身份明确,全链条证据指向程序违法
庄某坤的“义务帮工”身份有充分佐证,庄家人已收集形成完整证据链,包括史某荣的翻供申请书、赵某新的签字伪造证明、三份鉴定报告的对比材料、法官回避申请书及相关笔录、目击证人录音等,全面指向调查、鉴定、诉讼环节的程序违法问题,同时佐证在职人员公某言语暴力及威胁行为的真实性。
庄家人的诉求简单而迫切:希望相关部门能正视案件中暴露的诸多疑点,对调查、鉴定、诉讼中的违规行为及在职人员言行失范问题逐一核查,依据真实的事实和合法的程序,厘清事故的真正责任主体。让义务帮工者不蒙冤,让每一个环节都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这既是对逝者的尊重,也是对公民合法权益的基本守护。
(以上内容均基于当事人诉求及公开案件材料整理呈现,相关争议与事实细节有待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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