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1341年,古埃及的历史舞台上走上来一位少年的身影,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图坦卡蒙。

这几年,医生们拿着高科技的CT扫描仪,对着他的木乃伊一通检查,还查了DNA,结果让人大跌眼镜:这位传说中的少年王,根本不是那个意气风发的帅小伙。

真实的他是且走不动道,脚板严重变形,还顶着个豁嘴,骨头脆得像酥饼。

别说威风凛凛地站着了,活着那会儿,手里要是没根拐棍,他连步子都迈不开。

可这话又说回来,这全是咱们现代人拿着体检报告瞎操心。

要是穿越回三千多年前的底比斯,你随便抓个当地人问问,他们瞅着这副病殃殃的身板,绝对不会觉得这是病,反而会把腰弯得更低。

在他们看来,这哪里是残疾,这分明是血统纯正到冒泡的最高勋章。

究其原因,这身病的“罪魁祸首”——爹妈是亲兄妹,甚至他自己娶的老婆也是同父异母的亲姐——在古埃及王室的眼里,这压根不算什么家庭伦理惨剧,反倒是一次极为成功的“神之血提纯”。

这种操作,哪怕是后来出了名爱搞近亲结婚的欧洲皇室看了都得直呼内行。

古埃及人玩得更野:兄妹那是基本操作,亲爹娶亲闺女、亲妈嫁亲儿子这种事儿也是层出不穷。

乍一听,这事儿不光毁三观,简直让人心里发毛。

可要是咱们换个脑子,坐到法老的宝座上,把当年的那本政治账翻开算一算,你就会惊出一身冷汗:这套看似疯疯癫癫的婚配规矩背后,其实藏着一套极度理智,甚至可以说冷血到极点的生存法则。

这早就超出了男欢女爱的范畴,纯粹是为了把权力锁进保险箱里而设计的终极防御系统。

咱们先来算算头一笔账:怎么把“神性”这块牌子独家垄断。

在那个年代的尼罗河畔,法老的工位描述跟一般国王不一样。

他不是替老天爷打工的凡人,他是“行走在人间的真神”。

要么是太阳神下凡,要么是荷鲁斯转世。

这个设定一出来,立马碰上个大麻烦:既然是神,怎么能跟凡夫俗子生孩子?

这就好比你手里攥着一瓶纯度百分百的极品精油,为了传宗接代,非往里兑半瓶浑水(凡人血统),那生出来的崽子,含金量直接腰斩,成了“半吊子神”。

要是再往下传几代,那点神气早就稀释得没影了。

对法老而言,神性可不是挂在墙上的奖状,那是他能让万民下跪的唯一理由。

老百姓听话,是因为你是神。

你要是混成了人,谁还鸟你?

这么一来,摆在法老案头的选择题,其实就没几个选项:

路子一:跟外国公主联姻。

好处是能搞搞外交,坏处是血脉瞬间脏了,神力一漏,江山不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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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子二:跟本国大贵族结亲。

好处是能拉拢权臣,坏处是外戚这帮人容易蹬鼻子上脸,再说贵族也是人,神性照样打折。

路子三:在“神”的自家院子里内部解决。

既然老子是神,那我也得找个女神当老婆。

这世上哪有现成的女神?

找来找去,也就只有家里那个流着同样神血的姐妹,或者是亲闺女了。

顺着这个逻辑,公元前1388年的那场奇葩婚礼就完全讲得通了:法老阿蒙霍特普三世,大张旗鼓地迎娶了自己的亲闺女希塔蒙。

人家不光娶了,还办得风风光光,直接封女儿当正宫娘娘,给了个“伟大的王室之妻”的封号。

那时候的人谁也没觉得不妥,反倒觉得这才是神性回归的正道。

因为只有这样,生下来的娃,才能确信是纯度爆表的“真神”,才有资格名正言顺地接过法老的权杖。

至于近亲结婚搞出来的豁嘴、跛脚这些毛病?

在法老的算盘里,这属于可以接受的“设备折旧”。

就算生出来的娃缺胳膊少腿,那也是神给家族出的考题,甚至算是一种独特的“神之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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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了,古埃及王室还有个简单粗暴的对策:拼概率。

既然近亲容易出次品,那就多生几个。

只要分母够大,总能撞大运碰上个身体结实的接班人。

跟“神性流失”导致王朝垮台这种灭顶之灾比起来,生几个病孩子的风险,简直就不叫个事儿。

这就像是“只要路通着,车烂点无所谓”——为了保住法老血统这条路畅通无阻,搭进去几代人的健康算个球。

紧接着是第二笔账:给权力安个“防火墙”。

如果说娶姐妹是为了保住神性,那娶亲闺女,肚子里往往还憋着更深一层的坏水:严防权力外流。

这儿有个特别现实的利益博弈。

假设法老有个如花似玉的大闺女。

要是把她嫁给手握重兵的大将军或者封疆大吏,会有啥后果?

这就等于法老亲手扶持起来一个超级女婿。

这女婿有了“皇亲国戚”的身份,一旦法老眼一闭腿一蹬,或者王权稍微弱那么一点,这女婿就能借着老婆(公主)的名头,甚至借着外孙(有王室血)的名义,掉过头来抢班夺权。

这种剧本,在古代宫斗戏里演得都快烂大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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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把这个隐患扼杀在摇篮里,法老们想出了一招绝户计:把闺女嫁给自己。

这招简直是一箭双雕。

既把公主的终身大事解决了,又把外人想通过联姻沾染皇权的门缝给焊死了。

明白了这一点,你就能看懂公元前1279年,那位大名鼎鼎的拉美西斯二世干的事儿了。

这位爷堪称古埃及的“超级播种机”,一辈子生了一百多个娃。

在他的八个正牌老婆里,居然有两个是他亲手养大的闺女。

这么搞直接弄出了一个乱成一锅粥的伦理关系:梅伦普塔赫登基的时候,他的身份既是拉美西斯的儿子,从某种角度算,也是拉美西斯的外孙(因为他妈是拉美西斯的闺女)。

那这孩子到底算儿还是算孙?

这问题咱们现代人想得脑仁疼,古埃及人压根不当回事。

对拉美西斯二世来说,这账算得太精了:不管家里怎么乱,肉好歹烂在锅里。

接班人永远是自家的直系种,外姓人连个争王位的借口都找不到。

这一招,才叫真正的“肥水不流外人田”。

最后,还有第三笔账:怎么给这事儿“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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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你可能要问了:法老再横,到底也是肉体凡胎,这种明显违反人类本能的事,他们怎么干得这么理直气壮?

老百姓就不戳脊梁骨吗?

这就得看统治阶级怎么忽悠了:找神话来背书。

不管多离谱的事,只要能在神话里找到根儿,它就立马变得神圣不可侵犯。

法老翻开古埃及的神话书,指着上面的段子告诉大伙:看好了,神仙就是这么干的。

在古埃及那套创世故事里,大地神和天空神本来就是兄妹两口子,生下了奥西里斯和伊西斯。

而这两位大神,也是兄妹结亲。

这个逻辑闭环简直无敌:既然伟大的神仙都是兄妹通婚、近亲生娃,那我作为“人间的神”,跟着神仙学,这不仅不是变态,反而是在履行神圣的义务。

这就给法老们发了一张无限期的道德免死金牌。

所以,等历史走到托勒密王朝那会儿,这种“行为艺术”简直登峰造极。

公元前69年出生的“埃及艳后”克里奥帕特拉,她这一辈子简直就是近亲通婚的活教材。

她先是老老实实按规矩,嫁给了亲弟弟托勒密十三世。

两口子闹崩了之后,转头又嫁给了另一个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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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这还在“兄妹通婚”的圈子里打转,那后头发生的事儿就彻底把人的三观按在地上摩擦了:史书上记得清清楚楚,她最后甚至跟自己的亲生儿子凯撒里昂挂名结成了两口子,一块儿坐江山。

这事儿放在任何时候都足够让人眼珠子掉一地,但在当时的埃及人看来,这也是“为了大局”。

那会儿王朝快完蛋了,罗马人在外头磨刀霍霍,家里头各个派系斗得乌烟瘴气,王权脆得像张纸。

除了这点最亲的血缘关系,克里奥帕特拉是谁也不敢信。

她是被逼得没招了,只能用这种极端的法子,把仅剩的那点权力死死绑在自己和儿子身上,连个针眼大的缝都不留给外人。

这哪是什么婚姻啊,分明是两个快淹死的人死死抱在一起,想在权力的洪流里找个落脚的地儿。

回过头再看古埃及这三千年的风风雨雨,法老娶闺女、老妈嫁儿子这种事,就像一道又怪又丑的伤疤,从头到尾都没断过。

咱们站在现代人的角度,看见的是基因的诅咒、伦理的崩塌,还有图坦卡蒙那双变形的脚丫子。

但在法老的深宫大院里,他们眼里的画面完全是另一码事:

那是对神性的疯狂迷恋,是对权力的死命抓紧,也是在那个动荡不安的古代世界里,为了坐稳江山所能想出来的最无奈、也最冷酷的“最优解”。

他们拼了命想把自己活成神,结果到头来,还是因为凡人的肉体凡胎,付出了血淋淋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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