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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湿地资源保护,健全区域湿地保护体系,经寿县瓦埠湖经济开发管理区申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将寿县陡涧河部分区域建立为湿地保护小区,总面积255.64公顷,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公示日期为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1月29日。
书面反馈意见可当面提交或以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提交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并同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036625、4026959。
通讯地址:寿县寿春镇宾阳大厦B座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508室。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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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6日
来源 :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编 :月月 审核:蓝色海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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