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美健是2001年在广州创立的一个健身品牌,鼎盛时期曾在全国范围内开设了60多家高端健身会所。近年来,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行业出现关店甚至跑路潮。力美健也关了一些店,但走破产程序的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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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家破产的是无锡力美健健身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1日,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但迟迟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5年后的2023年,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此为由起诉至梁溪区人民法院,要求强制清算该公司。

梁溪法院6月1日立案,6月25日裁定受理,8月17日指定江苏崇安律师事务所组成清算组。

时过境迁,该公司早已人去楼空,清算组无法接管任何资产和财务资料。

11月2日,清算组以“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为由,向法院申请终结清算程序,转入破产程序。

同日,法院裁定终结清算程序,并受理破产清算案;11月9日,指定江苏崇安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2024年7月1日,该公司被注销。

第二家破产是广州市力美健中八健身有限公司。

2025年5月8日,广州东浚开发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广州中院申请对该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5月27日,广州中院裁定受理,并于6月5日指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为管理人。

管理人经过统计与核实,确定的无异议债权金额合计28户约886万元。

该公司也是人去楼空,联系不上任何人,法院只能公告送达法律文书。

管理人也无法接管任何账册和资产,只能据此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为由,向广州中院申请该公司破产清算。

9月22日,广州中院裁定宣告该公司破产。

第三家破产的是广州市力美健金碧都市健身有限公司。

该公司位于广州市海珠区金碧一街28号金碧都市广场50-55号楼四层,即恒大地产开发的第一个楼盘“金碧花园”内。

95后女会员杨某因与该公司、张某国(可能是健身顾问)发生服务合同纠纷,而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年3月13日,海珠区法院作出判决:

1、力美健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杨某退还10800元及利息;

2、张某国对判决第1项所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上述民事判决生效后,因力美健公司未履行判决义务,杨某向海珠法院申请执行,被立案。

海珠法院通过各种途径都未发现力美健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其发出限制消费令,于9月14日裁定该案终结本次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杨某申请将该案移送破产审查,海珠法院经审查后决定将该案移送广州中院进行破产审查。

2025年8月4日,广州中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案,指定北京天驰君泰(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一共确认了19户22笔约580万债权,并得到法院裁定确认。

其中,职工债权约67万元,税款债权399.70元,社保债权约12万元,普通债权约500万元,民事惩罚性赔偿金923.65元。

最大的债权人就是恒大地产,被拖欠约421万房租

第二大债权人也是恒大地产的关联方,金碧物业有限公司及广州分公司,被拖欠约64万物业管理费(可能包括垫付的水电费)。

力美健公司总共负债580万,与恒大有关的为485万,占比高达84%。

11月27日,广州中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裁定宣告广州市力美健金碧都市健身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次日,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这家力美健公司与上述中山八路那家是关联公司,股东和法定代表人都是一样的。

既然中山八路那家联系不上,没有财产可执行,金碧花园这家大概率也没有财产可供执行。

幸运的是,海珠法院在其他案件中扣划了该公司银行存款28427元,并拍卖健身设备、器材得款78840元,共计107267元,属于可分配财产。

此外,该公司对自然人朱某军还有一笔约408万的债权。不过年代已久,有关民事诉讼的判决发生在2015年;2016年,力美健曾申请强制执行,对方未履行。

在107267元可分配财产范围内,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1、破产管理费用,43398.53元。

2、破产案件受理费,预留1224.89元。

3、管理人报酬,12898.67元。

4、职工债权,清偿率约7.47%。

剩余92.53%的职工债权以及税款债权、普通债权能否清偿,就要看对朱某军408万债权的追讨结果。

如果追不回来,只能拍卖该债权。而拍卖程序只是例行公事,应该没人接盘。

综上,恒大两家关联公司近500万的普通债权全都打了水漂。

第四家破产的是广州市力美健梦乐城健身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自然人陈某向广州中院申请该公司破产,目前处于立案审查阶段。

以上四家力美健公司,股东都是自然人。

其中,只有第2家(中山八路)和第3家(金碧花园)的股东完全一样。

因此,挂名“力美健”的健身会所未必就是同一个老板,有的可能是直营,有的可能是加盟,有的可能根本没有任何关系。

健身会所关门的数量很多,但走破产程序的并不多,没有可分配财产是重要原因之一。

破产管理人通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或专业公司担任,要根据可分配财产提取报酬。没有可分配财产或者可分配财产太少,管理人就白干了。

如果连清偿顺位靠前的管理人报酬都无法保证,普通债权人就更没积极性去申请债务人破产了。

因此,有很多公司倒(闭)而不破(产),成为僵尸企业。

目前,部分地方(例如深圳)法院探索设立了管理人援助资金制度,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行业协会或社会捐助,为处理无财产案件的管理人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