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西安市碑林区、高陵区
通报 4 起违法违规培训行为案例
为持续巩固"双减"成效,严厉打击各类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行为,大力营造碑林教育良好生态,现将近期碑林区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 无证无照机构,负责人陈某,身份证号 :610423**********15, 以"知行永成教育"名称租用碑林区龙华佳园商铺 2 楼,违规开展面向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
2. 无证无照机构,负责人刘某某,身份证号 :610424**********13, 以个人名义租用碑林区边家村十字西南角中科佳园 4 楼西,违规开展面向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
3. 无证无照机构,负责人李某某,身份证号 :150403**********30, 以个人名义租用碑林区千业华园 15 楼,违规开展面向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
碑林区教育局立即叫停上述违规行为,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退还相关费用,妥善处理后续问题,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依法对上述个人做出行政处罚。
1 月 16 日西安市高陵区一市民反映,高陵区上林三路中粮天悦小区 4 号楼 2 单元 1701 室,每周六周天违规补学科类课程,市民认为不合理。2026 年 1 月 17 日(周六)上午,高陵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前往核查,现场发现郭某某为 4 名初中学生进行英语培训。工作人员固定证据后,立即叫停,并解散学生,在后续调查取证过程中,郭某某,身份证:610XXXXXXXXXXX0014 承认以个人名义私自为 14 名初中学生培训英语的事实。
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三十二条之规定,责令郭某某立即停止擅自有偿为 14 名初中生开展英语学科培训的违法行为,退还所收全部费用,并处罚款人民币 3000 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 / 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高陵昭慧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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