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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从临洮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获悉,临洮籍赵某某长期在城区流动经营,不服从管理,两年内三次暴力抗法,其家属亦参与威胁执法人员,最新冲突已致执法人员受伤,目前公安部门已对当事人赵某某进行行政拘留。

2023年5月16日,临洮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第三中队5名执法队员在北关商贸街洮海巷口巡查时,发现赵某某违规占道经营。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宣讲法规并协助搬物挪车时,赵某某误以为要暂扣物品,辱骂近一小时,撕烂执法队员杨某某的衣物,最终报警平息。2025年9月3日,临洮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第三中队6名执法队员在洮之苑步行街南门巡查发现赵某某与妻子彭某某流动占道经营,该点位紧邻学校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执法队员依法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时,二人辱骂执法队员、编造“打人”谣言,打砸执法车辆并煽动群众。经劝导后,二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执法队员引导其至便民市场经营。9月14日,赵某某在金泽大道便民微市场强占人行道及他人摊位,出拳殴打劝阻的执法队员马某某,致其面部受伤。

临洮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进一步指出,赵某某长期流动占道经营,经多次劝导仍屡教不改,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该条款明确“侮辱、殴打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者阻挠其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种漠视法规、反复抗法的行为,不仅破坏了临洮城市公共秩序,更对执法人员人身安全与职业尊严造成严重侵害。临洮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提请政法部门依法严肃处置,严厉打击此类违反城市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以维护执法权威与城市环境秩序,切实保障城管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2025年11月19日,警方对当事人赵某某依法进行行政拘留。

来源:守护临洮〡编辑 整理: 掌上陇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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