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要改了!
人社部1月27号上午开发布会,明确说了要推动修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这可是该条例2007年通过以来的头一回。
这事儿其实一点也不突然,条例出来快二十年了,现在的职场环境早就不是当年那个样子,不改不行了。
现行条例怎么规定的呢?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假10天;满20年以上的,年假15天。听着挺美,但实际情况是,大把人根本休不上,要么公司不批,要么自己不敢休,要么就是休了也得随时待命接电话干活。
人社部这次动手,背后的逻辑其实挺清楚:
现在新就业形态的人越来越多,外卖小哥、网约车司机、主播这些人,你说他们算不算职工,有没有年假?条例里其实没有明确清楚。
另外是超龄劳动者的问题,现在延迟退休在路上,六七十岁还在干活的人不少,他们的权益怎么保障?
还有一个就是落实问题,法律在那儿摆着,但企业不执行也没辙,劳动监察跟不上,员工维权成本又高。
这次修订,人社部同时还要出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办法》和《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
这三件事其实是一个组合拳,就是要把劳动保护的网越织越密,把以前管不到的人管起来,把以前管不住的事管住。
从国际比较来看,咱们这个年假天数确实不算多,欧洲那边动不动就二三十天。但问题不在天数少,问题在于你给的这点假期都休不上。就像你开了个饭馆,菜单上写着有红烧肉,但客人点了你说没货,那你写它干啥?
所以这次修订,可能会增加天数,毕竟这么多年物价涨了、生活节奏快了,该给人喘口气的机会;另一个是肯定要强化落实机制,不然改了也白改。
现在学界也在呼吁延长年假。有专家建议参照国际惯例,把年假天数往上提一提,比如工作满一年就给10天,满十年给20天。这个建议有没有道理?当然有。但你得看企业能不能承受得住,尤其是中小企业。所以这事儿得平衡,既要保护劳动者权益,也不能把企业逼死。
从企业角度看,也不要觉得给员工放假就是吃亏。员工休息好了,工作效率才高,身心健康了,离职率才低。天天逼着人加班不让休假,短期看省了点成本,长期看人心散了,队伍也不好带了。所以聪明的企业应该主动落实年假制度,傻的企业才在那儿抠抠搜搜。
从员工角度讲,也别光等着政策给你撑腰。政策是兜底的,但具体到自己身上,还得靠自己争取。怎么争取?一个是提前规划,别等到年底了才想起来要休假,那时候公司一句“工作太忙”就把你打发了;再一个是留证据,公司不批你就留着邮件记录,真要打官司也有凭据。
这次修订其实反映了一个趋势,那就是国家越来越重视劳动者权益保护了。你看这几年出台的政策,从反垄断到规范加班,从保护外卖小哥到规范996,都是在往这个方向走。
为啥?因为人口红利吃得差不多了,现在得靠提高劳动者素质和积极性来保持竞争力。
展望未来,这个条例修订也许只是个开始。接下来可能还会有一系列配套政策出来,比如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建立技能导向的工资分配制度、扩大社保覆盖范围等等。这些政策加起来,就是要构建一个更公平、更合理的劳动关系体系。
对打工人来说,这当然是好事;对企业来说,短期有压力,长期是利好;对整个社会来说,这是在为高质量发展打基础。
最后,政策好不好,关键看落实。咱们既要关注条例怎么改,更要盯着后续怎么落实。该维权的时候别怂,该争取的时候别客气,该休的假一天都别少。毕竟这是你应得的,不是施舍。
各位大佬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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