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张鹏 通讯员王杰 樊祥硕)“接过证书时,我感受到的是一份全新的社会认同。”近日,山东省成武县社区矫正对象程某某在被表彰为“公益守护优秀志愿者”后表示。这一转变,源于成武县检察院融合公益诉讼与刑事执行检察职能,将矫正对象转化为社会治理“公益前哨”的创新实践。

2025年3月,程某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二年。社区矫正期间,程某某主动向成武县检察院和该县社区矫正机构表明意愿,希望通过参与公益诉讼线索摸排的方式改过自新,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同年5月,该院结合其日常改造表现,将其吸纳为公益诉讼志愿者。

成为志愿者后,程某某积极配合公益诉讼线索摸排活动,不仅参与县域废旧线杆排查整治行动,助力消除相关公共安全隐患,还及时发现并上报社区高层电梯安全隐患线索,推动辖区16部超期未检电梯完成检修,为其他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改过自新、服务社会起到正向引导作用。

鉴于程某某的良好表现,2025年12月,成武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表彰其为“公益守护优秀志愿者”。

“一方面,公益诉讼线索来源需要拓展;另一方面,社区矫正对象也需要修复社会关系、实现自我价值的渠道。”成武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面对公益诉讼线索拓展需求与社区矫正对象迫切的社会融入需求这一双重问题,2025年初,该院强化内部融合履职,探索将公益诉讼检察的“公益守护”职责与刑事执行检察的“回归引导”功能有机结合,推动社区矫正对象向“公益守护者”转变。

为确保工作规范、有效、可持续,该院构建了“线索发现—评估反馈—正向激励”闭环机制:联合该县社区矫正机构筛选组建“公益守护志愿者”队伍,开展线索识别等专题培训;畅通线索反映渠道;由公益诉讼与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联合进行线索审核、核实与反馈;建立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者依法给予表彰或提出减刑建议。

该机制运行以来,该院公益诉讼线索数量与质量同步提升,累计接收线索73条、成案18件,内容覆盖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等领域。社区矫正效果同步增强,参与项目的社矫对象犯罪率为零,8人获表彰奖励,2人缓刑减刑材料正在依法审核。(张鹏 王杰 樊祥硕)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