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欠款人心里打着算盘,觉得法院的冻结查封熬到期限就解脱了——银行存款只能冻结1年,车辆等动产查封2年,不动产查封3年,可事实远非如此,冻结有期限,执行却没有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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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一到,如果没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可能进入终本程序,但这不是债务的结束。只要后来发现被执行人有工资、转账记录、房产、公司股权等财产,执行可以立刻恢复,冻结和限高措施也能重新启动。更要注意的是,要是在解冻前后转移资产规避执行,就是恶意逃避执行,情节严重的会追究刑事责任,原本的民事纠纷会升级成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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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冻结查封有明确期限限制:银行存款冻结最长1年,动产查封扣押不超过2年,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查封不超过3年。如果债权人想延长期限,得在期限届满前申请续封,一般建议提前15到30天提交材料——比如续行查封申请书、原保全裁定及执行回执、双方身份证明,不然期限一到没续封,冻结的效力就会自动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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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能执行的财产范围很广,除了传统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还包括微信、支付宝等网络资金账户,工资收入、理财产品、非人身专属的保险产品、养老金、住房公积金,甚至应收账款和第三方到期债权。但法律也会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存权:生活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等家庭物品,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生活费用,完成义务教育必需的物品,身体缺陷需要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还有未公开的发明、未发表的著作和勋章等荣誉物品,这些都不能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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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终本程序,它只是本次执行的暂时中止,不是终点。法院会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定期筛查被执行人财产,一旦发现新线索,债权人可以立刻申请恢复执行,而且不受时效限制。所以哪怕冻结期限到了,只要有财产线索在,执行就不会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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