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记者从多家房企相关人士处独家获悉,目前其所在公司已不被监管部门要求每月上报“三条红线”指标。不过,部分出险房企被要求向总部所在城市专班组定期汇报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
2020年8月,监管部门为控制房企有息债务规模,试点新规对房企设置了融资“三条红线”。2021年“三条红线”政策扩围至数十家房企,监管部门要求这些房企每月上报“三条红线”指标。
来源 | 财联社
编辑 | 方俊杰
终审 | 潘凌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