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李楠楠 实习生 巩传煜
日前,烟台市中小学期末考试陆续结束。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月31日开始放寒假。烟台市教育局日前发布2026年寒假校外培训消费提醒,建议家长遵循青少年身心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不要盲目跟风报班。
根据烟台市教育局发布的2026年普通中小学寒假时间安排:2025—2026学年度,烟台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放假时间为2026年1月31日(腊月十三)至3月4日(正月十六),3月5日(正月十七)开学。
烟台教育局日前发布提醒:寒假是孩子们休息调整、自主发展、亲近自然、体验社会的重要时期,建议家长遵循青少年身心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不要盲目跟风报班。如确需为孩子选择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文化艺术、体育、科技等),请务必核实机构的办学资质。
据介绍,烟台市所有合规校外培训机构已全部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统一监管,请家长务必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或支付宝、微信小程序完成选课、缴费、签订合同等操作,确保培训费用直接进入机构在监管银行开设的专用托管账户,实现“一课一消”式拨付,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目前,烟台市合规机构已经全部开通了“先学后付”功能,家长可以选择先上课后交费的形式,缓解一次性预付多次课程费用的经济负担,彻底从根源上杜绝资金风险。
家长缴费时请注意:严守限额规定:一次性缴纳费用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且培训课时不得超过60课时或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使用规范合同:务必与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仔细阅读并明确课程内容、师资、退费办法、违约责任等条款。索要正规票据:缴费后主动索取与机构名称相符的税务发票或合规票据,并妥善保管合同、缴费凭证及相关宣传材料。警惕缴费陷阱:切勿通过机构个人账户(含微信、支付宝等)转账或支付现金;警惕“优惠预存”“多买多赠”“培训贷”“教育分期”等诱导性消费和金融产品。
购买校外培训服务属于民事行为,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保护。在校外培训消费过程中,如遇消费纠纷,首先与培训机构沟通协商;若协商未果,应尽可能收集合同、发票、宣传广告等相关证据,通过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
对发现的违规培训行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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