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广安一名男孩因没有户口,抚养人在当地问政平台求助解决上学问题。潇湘晨报此前报道,广安前锋区观阁镇有一男孩,家长称已经7岁多了没户口,无法上学。辖区派出所表示,该男孩正在镇上读幼儿园,小孩有两任抚养人,前任抚养他到2025年,转交给现任抚养。由于前任不配合提供亲子鉴定等材料,导致孩子上不了户口。当地教体局表示,孩子可以先上小学,再慢慢解决户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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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男孩的第一任抚养人孙女士告诉潇湘晨报记者,2018年12月,她开车经过广东韶关一处野外地,捡到刚出生的该男孩,此后一直抚养。但由于收养异性要相差40岁的规定,她不符合此条件不能收养,加上自己还有别的孩子要养压力较大,就将其交给老家隔壁镇的现任抚养人。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民法典》规定: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孙女士介绍,杨先生是她的朋友,36岁未婚,符合收养的条件,家庭情况也比较好。为了让孩子有更好的成长环境,她便将孩子交给杨先生抚养。她并非不愿意配合提供亲子鉴定等材料,而是目前在浙江工作难以返回、上个月返回时并未被告知要做亲子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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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小孩1岁多时的照片。受访者提供

孙女士介绍,小孩已经7岁多了,本来去年就可以读小学,会尽快安排他今年上小学。目前和现任抚养人还在沟通,但不便提供对方联系方式。

律师:应优先保障孩子合法权益,如没有收养手续,可由民政部门指定机构作为监护人,抚养人可申请成为寄养家庭

此事中,该小孩若是被遗弃的、两任抚养人未办理收养手续,户口问题该怎么解决?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的姚志斗律师表示,应优先保障孩子的基本生存和生活的人身合法权益。

姚志斗表示,如该小孩若确实是被遗弃的、两任抚养人又办不了收养手续,应由民政部门指定的儿童福利机构(或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作为法定监护人,为孩子办理户口登记。孩子落户后,如果抚养人希望继续抚养,根据《民法典》规定,可以通过民政部门申请办理合法的收养登记。或者申请成为孩子的寄养家庭,在民政部门的监督下抚养孩子。该小孩若是被拐卖的,主要是要寻找其亲生父母,保障孩子回归原生家庭;如找不到亲生父母,孩子将由儿童福利机构正式收养,并办理集体户口,如果符合条件,抚养人可以通过民政部门申请办理合法的收养登记。

潇湘晨报记者於广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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