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盏市价200余元的护眼灯,经过政府采购流程后,价格竟飙升至690余元,这桩蹊跷事,发生在山西静乐县的义务教育学校护眼灯采购项目中。
1月28日有媒体披露,2024年山西忻州静乐县教体局152万元的护眼灯采购项目,产品价格远高于市场价。
同款同型号同厂家的美的牌LED教室灯与黑板灯,市场单价为240元与280元,但在静乐县采购的中标单价却飙升至690元与695元。
区区200来块钱的护眼灯,经招投标环节后,竟出现了近乎三倍的价差,如此离谱的溢价,不禁让人浮想联翩,静乐县为啥会接受这样的价格呢?其背后是否藏着猫腻?
面对公众质疑,静乐县教育体育局回应称,中标产品价格“包含了运输、安装、调试、维护、税金等全部费用”,并非单纯的灯具采购价。
这番解释看似合情合理,实则经不起推敲,更与市场常理相悖。
不否认,零散采购单一灯具,运输、安装等事宜或许需要采购方自行解决,但此次是152万元的大额采购。面对这样的大单子,作为甲方的静乐县教体局,难道就不能硬气一点,要求中标商提供基础配套服务吗?
生活中我们个人采买个灯具,但凡花费数千元,运输、安装、调试通常都是商家提供的服务,这既是行业惯例,也是商家提升客户体验的基本准则。
普通消费者尚且能享受的服务,为何静乐县作为采购金额超百万的大客户,反而要为这些基础服务,额外支付数倍于产品本身的费用?
政府采购的初衷,是通过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降低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杜绝暗箱操作,保障公共资金用在刀刃上。
然而静乐县教体局此次的采购,不仅未实现降本增效,反而让采购价远超市场价,完全背离了政府采购的制度设计初衷。
作为采购方,静乐县教体局本应站在公共利益的立场,对采购流程严格把关、对产品价格审慎核算,可其在交易中却呈现出令人费解的弱势姿态,这样的“甲方”角色,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也让人心生对此次采购合规性的质疑,这种反常理的价差背后,究竟是什么?
即便崽卖爷田心不疼,静乐县教体局花的不是工作人员自己兜里的钱,但却是实打实的纳税人血汗钱,是本可节省下来用于其他民生事宜的公帑。
这笔钱,本可用于添置教学设备、改善校园环境、补贴贫困学生等更急需的教育民生领域,如今却在不合理的溢价中被无端消耗,真的令人很痛心。
政府掌握着公共资金,或许称得上财大气粗,但再有钱,也不能随意挥霍。
公共资金来之于民,就要用之于民,每一分钱都应花在刀刃上,每一次政府采购都要经得起市场检验、经得起公众监督。
尤其是教育领域的采购,关乎万千孩子的事,更容不得半点敷衍与猫腻,绝不能走入只选贵的,不选对的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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