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评论员 张泰来

花“政府的钱”,就能如此任性?

近日,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的一次集中采购引发关注。据报道,该县在2023年通过集中招标,为全县158间中小学教室更换护眼灯。最终,太原市阳朔电子科技公司中标,中标总价137.934万元,平均下来,每盏护眼灯的售价高达780元。而市场上,每盏护眼灯的价格一般不超过200元。差价如此悬殊,引发公众质疑。

乡宁县集中采购护眼灯,中标单价竟然是市场价格的将近4倍,违背常情常理。根据报道,2023年,苏州市公办中小学校近视综合防控项目也曾集中采购护眼灯,最终的中标单价为176元,这一价格还包含了拆旧、安装、交通运输等服务;同期,重庆一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160多元的单价中标了类似项目,其负责人明确表示能够在项目中盈利。人们不禁要问:单价不到200元就能在苏州、重庆完成的项目,到了乡宁,价格咋就变得那么高?

明明200元单价就能办的事儿,到了乡宁县,偏偏要付出多几倍的价格选更贵的,如此浪费财政资金,不能容忍。当地理应迅速采取行动,对此事展开调查。要围绕招投标过程,逐个环节一一核对,看看报价、询价的过程、依据是否合情合理;查查具体经办人员与中标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利益输送。一旦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坚决处罚到人,并及时通报公众。

同时,要加大对集采招投标的监督力度,提升集采透明度。对于招投标的监督,不能满足于程序是否“走全了”,还要实施过程监管、结果监管,看中标价格是否合理、有没有水分。

“高价中标”在不少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地方的集中采购甚至出现了“只选贵的不选对的”的怪现象。出现这类现象,可能是个别人员“花政府钱不心疼”,更大的可能则是,经办人员与投标企业之间存在利益勾兑的猫腻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避免预算不足影响工期,不少地方在做采购预算时会将最高限价设置得较高,甚至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这本是出于工程效率的考量,却给了别有用心之人以可乘之机。部分企业为了谋求利益最大化,在市场询价环节比照最高限价报价,只列举成交价高的项目,不报市场价和较低中标价。个别招标单位和个人出于利益考量,疏于审核,甚至故意放水,只要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就敢促成采购,全不管最终中标价比市场价高出多少。如此一来,原本为节约财政资金、提升使用效益的招投标,就沦为走过场,成了掩盖不法交易的工具。在乡宁县的这次集中采购中,相关工作人员之所以表现得有恃无恐,就是因为不论是中标单价还是总价,都没有超出最高限价。虽然中标价格畸高,但是从流程上看,招投标是合规的。

如此集采,滋生腐败,浪费财政资金,是时候采取行动予以纠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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