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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未按程序重领辐射许可证,太湖县人民医院被处以罚款2.53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皖宜环(太)罚﹝202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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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罚信息显示,2025年10月16日,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对太湖县人民医院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院门诊三楼牙科已新安装一台牙科X射线机并投入正常使用(型号RAY68(M)),至检查日未按照原申请程序,重新申请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

太湖县人民医院违反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依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安庆市生态环境局作出上述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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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官网显示,太湖县人民医院是安徽省卫健委批准设置的三级综合医院,是国家卫健委千县工程项目医院。医院占地190亩,规划床位800张,总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现有在职职工793人。

来源 | 凤凰网安徽综合

编辑 | 王常钰 责编 | 陈潇 审核 | 刘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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