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16时许,四川绵阳游仙区石马镇的中绵路上,一起两车碰撞事故打破了路段的平静。一辆车牌号为川BD****0的网约车,在行驶过程中与宋某驾驶的川BC***号教练车发生碰撞,事故引发周边关注,接到报警后,绵阳公安交警直属三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
民警在勘测现场时,很快察觉到网约车驾驶人罗某状态异常,不仅口齿不清,神情也与常人不同,第一时间怀疑其存在酒醉驾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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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即对罗某开展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令人震惊,其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66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酒驾驶认定标准,罗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控制。
按照办案程序规定,民警已将罗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验,目前该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值得注意的是,罗某驾驶的并非普通私家车,而是用于载客营运的网约车,这一身份让此次醉驾行为的法律后果更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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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车辆醉酒驾驶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需承担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而营运车辆醉驾,处罚力度则显著升级,属于法定的从重处罚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首先要承担刑事责任,以危险驾驶罪定罪量刑,且因营运车辆承载公共出行需求,关乎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会作为从重情节重点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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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层面的惩戒同样严厉。依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依法吊销罗某的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即便十年后重新考取,也终身不得再驾驶营运机动车,这意味着他的网约车营运资格将永久丢失,彻底告别这一行业。
罗某的醉驾行为,不仅违反了“开车不喝酒”的基本准则,更因营运车辆的特殊属性,触发了法定从重处罚情形,他面临的不仅是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追责,还有驾照吊销、营运资格永久丢失的双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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