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鸿泰房地产梁红亮 违规房地开发多项失信问题谁职责 在三门峡义马市,三门峡市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100%持股人梁红亮,借个人摘牌国有土地之名,行违法开发、偷税漏税之实,企业深陷失信、欠税、被执行多重泥潭,其行为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国家税收利益与市场公平秩序,相关违法违规行径亟待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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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红亮以个人名义摘牌义马市银杏路南侧、龙山街西侧国有商住用地后,仅通过一纸补充合同,便将土地划转至其全资控股的三门峡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销售,全程未依法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未取得合规开发资质,更未申报缴纳任何相关税费,一套操作将土地管理、税收征管的法律规定视若无物。

土地开发步步违法,权属混乱毫无底线

1. 土地权属转移无合法手续:土地使用权至今仍登记在梁红亮个人名下,未按《土地管理法》《民法典》规定办理变更登记至公司,物权未发生合法转移,所谓“划转”仅为纸面操作,开发、销售、抵押等后续行为均无合法基础,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难逃没收违法所得、高额罚款的处罚,情节严重已触及刑事犯罪。

2. 无资质擅自开发经营:三门峡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明确标注“凭资质证经营”,但该公司却在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商住项目开发与销售,违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所签销售合同均属无效,购房人合法权益毫无保障,极易引发产权纠纷。

3. 企业经营失信累累:作为该公司唯一实际控制人,梁红亮对企业经营失管失责,致使三门峡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2025年10月新增欠税公告、12月被认定为税务非正常户,涉案被执行标的超360万元,司法涉诉、合同纠纷频发,早已成为市场上的“高风险主体”。

偷税漏税行为猖獗,国家税收惨遭侵蚀

1. 土地划转环节税费分文未缴:梁红亮将个人名下土地划转至其全资公司,属于法定应税行为,依法应申报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多项税费,但其一概未申报、未缴纳,刻意逃避纳税义务。

2. 开发销售环节继续隐匿收入:在项目开发、房屋销售全过程中,三门峡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申报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借“自用”“内部划转”等名义掩盖真实经营行为,加之企业已被认定为税务非正常户、存在欠税记录,偷税漏税事实确凿。

3. 偷税后果触及刑法:上述行为已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构成偷税要件;若偷税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将触犯《刑法》逃税罪,梁红亮作为企业唯一实际控制人,需承担相应刑事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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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法律风险叠加,相关责任无可逃避

梁红亮与三门峡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一系列违法操作,并非简单的程序瑕疵,而是主观故意的违法违规行为,如今已身陷多重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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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责任:面临土地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高额罚款,税务部门追缴欠税、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住建部门责令停工、查处无资质开发的严厉处罚;

- 民事责任:土地转让、房屋销售等合同因违法而无效,将引发大量财产返还、赔偿损失纠纷,梁红亮作为全资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刑事责任: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与逃税罪,若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偷税情节恶劣,相关责任人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留下终身案底。

土地是国家重要资源,税收是国家财政根基,房地产市场秩序关乎民生福祉与公共利益。梁红亮与三门峡市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视法律底线,大肆进行土地违法、偷税漏税行为,既破坏了三门峡义马市的土地市场与税收征管秩序,也给市场主体树立了恶劣的负面榜样。

我们强烈呼吁国土、规划、住建、税务、司法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调查,对三门峡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梁红亮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追缴全部欠缴税款,没收非法违法所得,追究相关人员行政、刑事责任,对涉嫌的公职人员履职问题一并核查,绝不姑息!

同时提醒广大群众与市场主体,警惕此类无资质、失信、涉违法的房企与相关责任人,远离权属不明的房产项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更呼吁所有市场主体坚守法律底线,依法经营、诚信纳税,共同守护三门峡市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