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6年1月28日,河南金融监管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因多项违规行为被罚210万元,四名时任负责人同步受到处罚,彰显监管部门对银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从严整治态度。
根据豫金罚决字〔2026〕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恒丰银行郑州分行的违规行为涉及四方面:虚增存贷款规模;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个人贷款贷前资料审核不严;个人贷款贷后管理缺位,再次引发贷款资金被挪用。以上行为违反银行业审慎经营原则及监管核心要求,河南金融监管局依法对其处以210万元罚款。
此次处罚同时追究了相关责任人的管理责任。刘伟(时任分行营业部负责人)因虚增存贷款规模、贷后管理不到位致资金被挪用,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杨华(时任郑州自贸区支行负责人)因参与虚增存贷款规模,获警告及5万元罚款;郭辉(时任分行业务九部负责人)因同涉虚增存贷及贷后管理失职问题,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乔娜(时任分行普惠金融部负责人)因个人贷款贷前审核不严,仅被警告。四人处罚文号分别为豫金罚决字〔2026〕5至8号,处罚结果与违规情节精准匹配。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从行业合规角度分析,虚增存贷款规模本质是通过虚构数据粉饰经营业绩,违反《商业银行法》关于真实披露经营信息的要求,破坏金融数据真实性与市场秩序。而贷前审核不严、贷后管理缺位等问题,暴露该行内控体系存在漏洞,违背信贷业务全流程风险管控原则,不仅可能造成银行资产损失,还可能引发资金违规流入禁入领域,放大金融风险。
此次处罚释放出监管层强化银行业合规经营的明确信号。对商业银行而言,需摒弃规模至上的经营理念,完善考核机制,从制度层面杜绝虚增业绩行为;同时要筑牢内控防线,强化贷前、贷中、贷后全流程管控,压实各岗位责任。唯有坚守审慎经营底线,才能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稳定与自身可持续发展。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