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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1月28日12时起,全州范围内全面停止一切森林草原可燃物计划烧除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6年1月28日12时起,全州所有森林、草原及周边区域停止一切形式的计划烧除活动。自1月28日起,各县市人民政府不再审批新的计划烧除申请,不得组织任何烧除作业。

二、自2026年1月29日起,任何在森林草原区域进行的烧除作业,一律视为违规野外用火,将依法严肃处理;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防火期内,严禁在森林草原区域及周边进行烧荒、烧田埂草、焚烧秸秆、野外烧烤、点火取暖、吸烟、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四、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森林草原防火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做好可燃物清理、防火宣传和隐患排查等工作,倡导文明祭祀、安全用火。

五、如发现违规用火行为,请及时举报。举报电话:12119。

特此公告

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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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凉山林草

编辑:李瑞

责编:邹湘

编审:阿比伊木

终审: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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